# 陪讀媽媽爭「亡夫」組屋 因「假結婚」被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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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8-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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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帶著和前夫生的女兒來本地求學，當陪讀媽媽的中國籍婦女租住本地單身男子的房間後和他「結婚」成為名義上的夫妻，男子卻在病逝前立遺囑把遺產留給繼妹，陪讀媽媽入稟法院要爭奪組屋，但法官說男子清楚表明和她是「假結婚」，判她敗訴。

根據家事法庭發布的判詞，案件中的起訴人是男子的中國籍遺孀，答辯人則是他的遺囑執行人也是他的侄兒以及遺產受益人他的繼妹。

男子在2015年9月2日病故，遺孀發現遺囑一事後入稟法院爭產，她指男子病逝前意識不清，無法理解遺囑內容，也說有人冒簽了遺囑或是受人影響而簽下遺囑，要求法官判遺囑無效，她應是遺產的唯一繼承人。

陪讀媽媽租住男子住家 

判詞顯示，婦女在2011年帶著女兒來本地求學，租住獨居男子位於黃埔的三房式住家的一個房間。男子當時已退休，靠出租房間維持生活。

2013年10月16日，男子和婦女在家裡註冊結婚，宣誓儀式也只有婦女的一對朋友出席當「證婚人」，男子並未通知任何親戚朋友。 之後，兩人雖然仍同住，但沒有同房。

2015年7月，男子因呼吸困難而被送進醫院接受治療，之後的兩個月里，他的情況持續惡化，最終在2015年9月2日病逝，終年69歲。醫藥報告顯示他生前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病逝前也患有心臟疾病。

告知好友和陪讀媽媽假結婚 

男子住院期間，私下找來一個認識40多年的老友，告知自己和陪讀媽媽是假結婚，兩人從未圓房，他只是為了幫她繼續留在本地，陪伴她在這裡念書的孩子。

男子的好友在保險業工作多年，清楚知道如何立遺囑。

他透露，男子除了向他說明和陪讀媽媽是假結婚外，也指明要把房子留給較不富裕的繼妹，想幫襯她。

朋友隨後找來男子的侄兒和證人，向男子解釋遺囑內容，他同意後就在遺囑上簽名。

領完存款和公積金後爭奪組屋 

陪讀媽媽對男子立遺囑一事毫不知情。男子病逝後，她從他的銀行戶頭裡取出3000多元的剩餘存款，跟著也以妻子的名義從他的公積金戶頭裡領出了3萬9989元的公積金存款。

2016年2月份，男子的侄兒上門對陪讀媽媽表明男子已把房子留給他的繼妹，要求她搬走。

陪讀媽媽質疑遺囑的有效性，後來找律師入稟法院要求推翻遺囑。

法官審理了後認為男子自願立下遺囑，而且男子也清楚轉述自己和陪讀媽媽是假結婚，不想把房子留給她，而是想留給一生清苦的繼妹，判陪讀媽媽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