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僅差0.01克!58歲男販運14.99克的「純海洛因」,逃過死刑,被判坐牢31年,犯罪所得的1萬8050元也被充公。
被告梅斯納維·達赫(58歲)共面對五項牴觸濫用毒品法令和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控狀。他於6月3日承認其中四項,其餘兩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二醋嗎啡(diamorphine)是海洛因里的違禁成分,一般上也俗稱為「純海洛因」(pure heroin)。
被告最初被控時,其中一項控狀指他持不少於15克的二醋嗎啡。
據新加坡中央肅毒局(CNB)官網資料顯示,15克的二醋嗎啡相當於約1250支「吸管」劑量,足以供約180名吸毒者使用長達一周。
根據新加坡法律,任何人若被裁定販運超過15克的二醋嗎啡,或超過250克的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俗稱冰毒),或超過500克的大麻,依法必須判處死刑。
不過,被告的控狀後來修改,指他持有不少過14.99克的二醋嗎啡。他最後被判坐牢31年,逃過死刑。
中央肅毒局於本周三(11日)也在網站上發布文告,指被告於2023年1月27日被逮捕。
當局當時除了從被告身上起獲約713克的海洛因和四顆愛它死(Ecstasy)藥丸外,也沒收了他從販毒活動中賺取的1萬8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