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錢案】向警方撒謊隱瞞4豪車　蘇炳海司機判監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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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0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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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義傑（譯音）。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 擔任涉30億新元洗錢案被告蘇炳海私人司機的男子，在警方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當天載蘇炳海離境，並依指示安排出售四輛豪車，為了蘇炳海承諾的1%佣金，錄口供時向警方隱瞞此事，還將4輛豪車棄置在多層停車場，被判坐牢3個月。

被告劉義傑（42歲）共面對一項提供假情報給公務員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周一（6月30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劉義傑在10名涉及洗錢案的被告服刑完畢被遣送出境後，於2024年8月15日與涉嫌偽造文件的兩名銀行前客戶經理一同被控上法庭。劉義傑是第一位因涉案被控的新加坡人。

根據案情，警方在2023年8月15日展開大規模逮捕行動，逮捕涉案的10名被告。，警方在9月4日搜查蘇炳海的住家時撲空，調查後發現他早在8月15日已離境。

8月15日當天，被告載蘇炳海經由大士關卡離開新加坡。兩天後（17日），被告把蘇炳海載到吉隆坡國際機場，再開車回新加坡。

在這之前，蘇炳海指示被告幫他把家中的四輛豪車出售，並承諾給他1%的佣金。這4輛豪華車為兩輛勞斯萊斯和兩輛法拉利，總價值約800萬新元。

8月18日，被告把4輛豪車放置在文慶路上段第20座組屋附近的多層停車場，再聯絡汽車經紀公司安排出售，並在9月1日把豪車移到馬林百列樂斯廣場停車場。

被告因聯絡不上蘇炳海，懷疑對方涉洗錢案被通緝。警方在9月11日找上他，但被告為了1%佣金，即約8萬新元，在錄口供時謊稱蘇炳海沒有留下任何貴重財物，以此避免警方充公4輛豪車。

因擔憂警方發現，被告幾天後又把4輛豪車棄置在文慶路上段第20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因為他清楚這座停車場剛建好，停車系統尚未啟用。

警方調查時發現，蘇炳海兄弟蘇炳旺的豪車停放在樂斯廣場，加上汽車經紀同時為另外4輛豪車申請停車季票，便在停車場展開搜尋，但當時被告已將豪車移走。

警方調查後，經紀揭露豪車還在被告手上。被告在2023年10月5日被捕，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蘇炳海自8月15日離開新加坡後，再也沒有返回。2024年10月9日，他和妻子同意交出總值約3億1660萬新元的資產，其中的4輛豪車價值約836萬4297新元。他也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控方指,被告為金錢利益向警方撒謊，導致警方耗費大量努力在約一個月後才起獲豪車，對調查造成阻礙，懇請法官判他坐牢3至4個月。 （部分人名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