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次故意絆倒女童 幼教老師控虐童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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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18
Source: 獅城新聞

![多次故意絆倒女童 幼教老師控虐童認罪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5/17657506.avif?0)





被告塞達。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託兒所教師屢次伸腿故意絆倒一歲多女童，導致她摔至鼻青臉腫，甚至還流鼻血。

這名託兒所教師是34歲的被告塞達，於2023年9月26日任職託兒所，有時負責照顧豆豆班的學生，包括20個月大的涉事女童。豈料，被告就職一個月左右，在10月12日提交辭呈，並在11月6日對女童施暴。

被告早前不承認牴觸兩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案件原本昨早進行審訊，被告卻臨時改變主意，昨午選擇認罪。控方以一項提控，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發當天，被告被要求協助照顧豆豆班的學生，她在下午12時28分帶著女童到廁所。後來，被告坐在廁所外的椅子，用廁紙擦拭女童的臉時，忽然用右腳使出「掃堂腿」，踢中女童左腳，導致她被絆了一下，但沒有摔倒。被告見狀，再次掃腿，導致女童往後跌在地上。

根據託兒所內的電眼，被告將女童扶起來後，繼續若無其事用紙巾擦臉，女童則哭得身體不斷顫抖，被告便把她拉進廁所隔間。

不久後，他們走出廁所隔間，就在女童緩慢往前走時，被告從後方又用右腳往前掃，勾住女童的腿，女童往前踉蹌幾步，恢復平衡後又往前走。

沒想被告再次使出「掃堂腿」，這次女童承受不了，臉朝下重重摔在地上，導致她的右鼻孔流血以及鼻子下方瘀青。

4天後，女童父親報案稱，女兒在託兒所摔倒受傷，針對校方的解釋和處理方式表達不滿，要求查看案發當天的電眼畫面。被告則在11月14日離職。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獄15到16個月監禁，代表律師則稱需要時間準備求情，法官案展至下個月28日下判。

根據庭上播放的視頻，被告四次向女童使出「掃堂腿」，女童兩次被絆倒，第二次摔得更重，當場嚎啕大哭。當時，有另一名教師疑似走向被告和女童，被告立即抱起女童嘗試安撫。

案情顯示，另一名教師聽聞女童的哭聲走來查看，看到女童右鼻孔流血，鼻子下方則有瘀青。

教師接過女童，替她急救後再哄她入睡。當女童睡醒時，她的右臉已腫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