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輪胎磨平未更換司機失控釀禍　女子傷殘索償50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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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05
Source: 獅城新聞

![輪胎磨平未更換司機失控釀禍　女子傷殘索償50萬新元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1/17614623.avif?0)





（新加坡訊） 稱要當私召車司機，男子發現租到的車子輪胎磨平，卻沒送去更換，結果剎車時車輛失控，導致車上女友人脊椎骨折和腦出血重傷，如今她因殘疾由母親代為入稟高庭向男子索償。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車禍發生在2017年9月1日凌晨5時57分，方誌強（38歲）在通往實里達快速公路的中央快速公路駕駛時，因早前沒有更換輪胎，導致車輛失控，沖向防護欄。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友人周杏嬿（41歲）因車禍蒙受嚴重傷勢。

方誌強之後被控上法庭，並於2019年6月19日承認一項疏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

報道指出，案發前他到租車公司表明有意成為私召車司機，繳付500新元定金，並每周支付455新元的租金。數日後，方誌強聯繫租車公司，稱車輛的輪胎花紋被磨平，對方建議他返回公司更換，但他沒這麼做。

案發當天，方誌強載著周杏嬿在快速公路行駛時，發現方向盤出問題，他踩了剎車器，車子卻失去控制，撞向左邊的防護欄。

周杏嬿因衝擊力，身體及臉部嚴重受創，送往邱德拔醫院治療。醫療報告顯示，她的臉部多處骨折，也出現脊椎骨折以及急性頭顱內膜出血等傷勢。

根據索賠狀，周杏嬿指方誌強的疏忽行為釀成車禍，而由於她因車禍殘疾，所以由母親代她成為起訴人，入稟法庭向方誌強索賠。

起訴人指方誌強超速行駛，沒有適當控制車子，也沒停止或放緩車速，避免車禍發生。起訴人也稱方誌強沒維修車子或確保車子的狀態可以在路上安全駕駛。

這種種疏忽導致周杏嬿蒙受痛苦，也導致她必須承擔包括醫藥費、護理費用和薪資的損失等，前後數額約31萬7083餘新元。與此同時，起訴人也為未來醫藥費、交通費以及薪資索償，數額日後進行評估。

根據新加坡司法網站資料，一般民事索賠案件，若要入稟高庭審理，索賠金額至少超過25萬新元。倘若是交通意外或是工傷索賠，索賠金額則得超過50萬新元。

## 男子也涉毒品相關罪



男子曾是毒販，入獄前犯下此案，在服刑期間再被判坐牢兩周，吊牌兩年。

方誌強認罪時，正因為毒品相關的罪名坐牢。他在2017年11月25日開始服刑，刑期為5年。

根據早前報道，方誌強當時向法官求情稱，他並沒有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一切純屬意外，希望法官能夠兩起案件的刑期同時執行。

不過，法官拒絕他的要求，指兩起案件的控狀不相關，為此針對他疏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判他再坐牢兩周以及吊銷駕照兩年。

## 各方面能力受損女郎是補習教師 車禍後無法工作



女友人曾是補習教師，車禍後走路難以保持平衡，需要人協助洗澡更衣，各方面的能力都受損，無法再工作

根據2021年的醫療報告，周杏嬿跟父母和弟弟同住，她曾擔任補習教師17年，直到車禍發生為止。

車禍後，周杏嬿難以保持平衡，容易跌倒，需要人協助洗澡更衣。此外，她的右眼視線雖不受影響，但眼瞼下垂，事發後她也不再工作。

報告顯示，周杏嬿的認知能力、感覺記憶以及語言能力非常低，執行能力則是嚴重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