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被指拖欠逾10萬元房貸多年 建屋局下驅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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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06
Source: 獅城新聞

## 婦女被指拖欠逾10萬元房貸多年 建屋局下驅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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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組屋。（圖：CNA）

本地一名婦女被指拖欠建屋發展局至少10萬6000元房貸多年不還，建屋局下驅逐令，要強制收回房子。

這名婦女Jasmine Gowrimani Daniel向國家法院申請撤銷建屋局的驅逐令、收回令以及要求她取回單位內物品的通知，並要求延長她交付空屋的期限。國家法院周五（3日）發布裁決駁回申請。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婦女2001年4月1日買了一間組屋單位，並向建屋局獲取貸款。

她在2003年至2005年之間，她兩次成功申請延期六個月支付每月的房貸，又兩次成功申請暫時減少每月房貸付款，為期六個月。

不過，婦女後來都沒有支付房貸，建屋局因此在2009年9月29日向她發出強制收回單位的通知書，但她回信反對，稱她因個人原因處境艱難。

建屋局回應表示可以給她時間賣屋，或是每個月支付1200元的房貸，但雙方無法達成協議。

建屋局在2017年6月27日再度發出新的通知書，當時婦女已經拖欠當局7萬2024元的房貸，相等於六年又兩個月的房貸。

婦女向國家發展部提出上訴，稱遭建屋局刁難，要求國家發展部調解，但雙方仍無法達成共識。

國家發展部在2020年1月17日駁回婦女的上訴，並給她六個月時間在公開市場賣屋，否則建屋局就會強制收回單位。

國家發展部還在她的要求下同意延長期限，讓她在2020年10月17日之前賣屋，但她卻在當天致函建屋局，表示想要贖回房子，隨後又發出一系列電郵，對房貸數額提出異議。

建屋局最後安排在2021年10月27日進行單位回收，並說當局已經為她準備了一間一房式租賃組屋。

但是，到了單位回收日當天，婦女卻未將她的個人物品從單位內搬離。

雙方都將大門上鎖。建屋局通知她，最遲在11月10日要取走物品。婦女隨後向法院提出申請。

法官認為，婦女向法庭提出的申請，是對建屋發展局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而法院對此「根本沒有管轄權」。

婦女的申請因此被駁回，而她也必須承擔法律費用。法官也指她「無理取鬧」，濫用程序。

婦女已向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

建屋局則同意保留單位現狀，因此在婦女的上訴了結之前，建屋局不會將她的物品從單位內扔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