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64人涉嫌參與1200起詐騙案，損失金額達699萬元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wvy6J
Published: 2024-12-1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警方近期對264名涉嫌參與詐騙活動或充當錢騾的男女進行了調查，這些嫌疑人年齡從16歲到74歲不等，涉及超過1200起詐騙案，包括愛情詐騙、投資詐騙、假朋友詐騙、電商詐騙、求職詐騙和冒充買家詐騙，涉案金額超過699萬元。



***1****. 新加坡警方行動成果***



12月15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宣布，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大警署於11月29日至12月12日開展了為期兩周的全島行動，成功調查了264名涉嫌參與詐騙活動及充當錢騾的嫌疑人。

這些嫌疑人年齡從16歲至74歲不等，包括167名男性和97名女性。

![新加坡264人涉嫌參與1200起詐騙案，損失金額達699萬元](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5/17557438.avif?0)





商業事務局和七大警署於11月29日至12月12日，展開為期兩周的全島行動。年齡介於16歲和74歲的167名男性和97名女性，因涉嫌參與詐騙活動或充當錢騾被調查。

來源：聯合早報

經過初步調查，這些嫌疑人涉嫌參與超過1200起詐騙案件，案件類型包括愛情詐騙、投資詐騙、假朋友詐騙、電商詐騙、求職詐騙以及冒充買家詐騙等，導致受害者損失總計超過699萬元。

目前，涉案人員因涉嫌欺騙、洗錢或無照提供匯款服務等罪名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2****. 相關刑罰***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欺騙罪一旦成立，可判處最長10年監禁及罰款。

![新加坡264人涉嫌參與1200起詐騙案，損失金額達699萬元](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5/17557439.avif?0)





來源：聯合早報

依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洗錢罪一旦成立，可判處最長10年監禁或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付款服務法》，無照提供匯款服務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長三年監禁或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參考資料：*

*1. 264人涉當錢騾或詐騙被查 涉款逾699萬元, 聯合早報.*





![新加坡264人涉嫌參與1200起詐騙案，損失金額達699萬元](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5/17557441.avif?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