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進行危機教育？新加坡的經驗：「應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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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5-2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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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師在教室內給學生們上課（圖文無關）。（新華社記者 丁汀/圖）

2017年11月—2018年2月，我有幸參加了「浙江省名校長新加坡研修團」。研修期間，我們邊走邊聽邊看，感慨良多。我印象尤深的是，新加坡那種入人之心、入人之腦的危機教育。

或許很少有人相信，處於熱帶雨林地帶的新加坡卻被聯合國認定為缺水國。據地質學家測斷，新加坡地表以下為堅硬的岩石，地表的土壤層相對較淺、較薄，不利於水的沉澱與囤積。因此，地下水對於新加坡而言都是奢侈的，何況飲用水了。

為了解決居民的飲水問題，新加坡出資向馬來西亞政府購買，通過管道輸送的方式，讓飲用水進入到千家萬戶。據介紹，新加坡政府與馬來西亞政府簽訂了兩份合約，一份50年，一份100年。2011年為第一份合約的到期日，在此之前，世界各地媒體蒞臨新加坡，想要見證事情的發展。既然是合約購買，自然牽涉到水價等實際問題。作為輸出國，馬來西亞自然希望賣個好價；而作為使用國，新加坡自然希望壓價。於是，當一份合約到期，便意味著各種可能性的發生。然而讓世人意外的是，新加坡政府在第一份合約到期日並沒有選擇深入談判，相反，把原本用於接受管道用水的相關設備等都歸還給了馬來西亞，也就是說，新加坡政府似乎沒有簽訂新的合約的打算。那麼，這一有違常理的做法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事實上，新加坡從未停止過對缺水問題的重視和研究，海水的凈化、轉化，雨水的囤積、轉化……也一直都在新加坡政府的工作行事曆之中，並且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在第二份合約到期之前實現「飲用水自給自足」。但這畢竟只是規劃，是未曾實現的願景，是具有走向另外一端可能性的預設而已。在有可能無法按期實現的情況下，新加坡政府卻選擇了在第一份合約到期日作出「放棄續約」的行為，其目的何在？

很顯然，新加坡政府希望用這種看似決絕的方式告訴所有的國民：危機一直都在，需要全體國民共同去珍惜用水，愛護水資源。尤其是各地建造的那種深深淺淺的水溝，要加強保護，要減少污染，確保水流的囤積，為有效凈化提供保障。

除了缺水，缺沙是新加坡面臨的第二個為難。新加坡國土面積只有719.1平方公里，對於一個國家而言，無疑是相形見絀的。為此，新加坡政府一直想方設法通過圍海造田的方式來擴充領土。新加坡獨立時，面積僅580餘平方公里。經過持續不斷的填海造地，2007年，新加坡國土面積增加到650平方公里；到2012年，增加到715.8平方公里；2013年達到716.1平方公里。

填海需要沙土，而本國又相對缺乏，於是向擁有眾多島嶼的印度尼西亞購買便成了新加坡的重要選項。但是要預防隨時可能出現的斷供現象，因此新加坡政府一直與相關的周邊國家保持著密切的聯繫，以確保國土擴充計劃能夠順利實施。

無疑，新加坡政府對本國的優勢和劣勢都看得一清二楚。優勢，決定國家的發展態勢；而劣勢，卻決定國家的生存命運。事實上，當1965年李光耀總理流著眼淚宣布新加坡獨立的那一刻，就已經預示了這個國家將要面臨的困難與挑戰。但是這麼多年過去了，新加坡卻發展迅猛、態勢良好，這從很大程度上跟他們「報喜更報憂」的危機教育有關。

如果你徒步經過當地的學校，有一幅宣傳廣告必然會觸動你的心：「不是萬一，而是何時，應對是關鍵」。這是一則危機應對的宣傳語。當我們總在強調「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的時候，新加坡政府告訴它的公民，「危機隨時都存在，隨時都有可能出現，不要心存僥倖。」當我們總在教育「防患於未然」的預防為主戰略的時候，新加坡政府告訴它的國民，「要主動出擊，主動思考逃生與應對的策略與方法」。

據介紹，當初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政府簽訂供水合同之後，李光耀總理還特意把合約送到聯合國相關法院備案，以便不時之需。這種把所有的後果考慮在前、籌謀在前、應對在前的教育和行為，成了新加坡這個國家最重要的生存財富，也成了所有新加坡人最根深蒂固的生存意識。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宜未雨而綢繆，毋臨渴而掘井」，這些都是我們老祖宗傳下來的警句，也與新加坡人的危機教育深相契合。他人之事，我事之師。我想我們有必要從中汲取有效養分的。面對未來，也只有看到「危機」，籌謀在前、應對在前，才可能轉危為機，搶占發展制高點！

（作者為紹興市樹人小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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