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馬男伸「咸豬手」15分鐘 判罰15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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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3-2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4日訊）商人酒後聘請代駕服務，在回家途中對女代駕員伸出「咸豬手」，欲說服對方與他上床，結果惹禍上身，昨日被判罰款1500元（約4500令吉）。

被告是39歲的陳俊明（譯音，馬來西亞籍），案發時經營水過濾器生意。他面對一項對他人動粗的控狀。

據案情顯示，被告每周兩次，會與朋友到惹蘭勿剎一帶的酒吧喝酒，有時喝得太醉，會聘請代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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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撫摸女代駕員手臂和肩膀多個部位，被判罰款1500元。（檔案示範照） 

他之前曾在2019年12月，聘用一名女代駕員服務，兩人當時還交換聯絡號碼。

去年2月11日傍晚，被告將車子停在賽阿威路一帶，之後找朋友喝酒。到了隔天凌晨1時50分，被告聯絡女代駕員，要對方開車送他回家。

女代駕員在凌晨2時19分抵達賽阿威路，開始載送被告回家。怎料車子轉入中央高速公路後，坐在車后座的被告伸出咸豬手，多次撫摸女代駕員的手臂、肩膀、頸項和臉部，整個過程長達15分鐘。

女代駕員因要開車，只能叫被告住手，或移動身子，將被告的手推開。女代駕員甚至拿出手機，企圖拍下被告照片，但不成功。

女代駕員在凌晨2時41分抵達被告住家，被告下車後給了女代駕員50元（150令吉），並威脅女代駕員刪掉照片，否則就將她告上法庭。

女代駕員嚇壞，打電話報警。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透露，他被女代駕員外表吸引，想說服對方與他再次見面並上床才會犯罪。

控方在陳詞時說，被告雖給予女代駕員8000元（2萬4000令吉）賠償，但她所承受的心理創傷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而且被告是在被控上法庭後才做出賠償，有減輕刑罰的意圖，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最高罰款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