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放眼2030年前 讓1萬名殘疾者就業

我國定下目標,要在2030年之前讓四成已達工作年齡的殘疾人士找到工作。這意味著,讓多大約1萬名殘疾人士進入職場。
這是2030年加強殘障服務總藍圖的其中一項建議。總藍圖共提出29項建議,都已獲政府接納。這些建議涵蓋特需教育、就業、看護者支援、包容性通訊、醫療等。政府將同民間和私人領域夥伴合作,落實建議。
其中,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將同各政府機構、社會服務機構、企業等合作制定其他工作模式,例如微型工作等,增加包容殘疾人士的僱主人數。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也將同國家發展部和社會服務機構合作設計和推出其他住宿和護理模式,讓特需人士能繼續在社區生活養老。
交通部和陸路交通管理局也將在有較多視障居民的十個市鎮的325個行人過道,安裝可發出聲響的交通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