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淡濱尼有蓋走道,30多輛腳踏車違例胡亂停放,阿叔申訴腳踏車阻道,給年長者帶來安全隱憂,充當「稽查員」拍下每輛腳踏車的照片,附上標號,向當局投訴。
「稽查員」阿叔是退休人士蔡先生(68歲)。他向本報投訴,指淡濱尼83街第866座、淡濱尼中民眾俱樂部(Tampines Central Community Complex)外的有蓋走道常停滿腳踏車,似乎成了「有蓋停車場」。
他說:「自從有了有蓋走道,更多人將腳踏車鎖在走道柱子上,就像腳踏車停車場。」
住在這裡近七年的蔡先生說:「這裡有一間職總平價超市(NTUC)、一間投注站,還有其他商店,附近居民常來採購東西,所以人潮很多。」
他說:「不久前,我又看到違規停放的腳踏車,我就一個一個算,竟然有30輛。」
蔡先生拿起手機拍照並標示數量,向當局投訴。
記者走訪現場,觀察到該處周圍設有供25輛腳踏車使用的停放處,還看到建築底層入口和有蓋走道的柱子貼有六個禁停腳踏車的告示。
蔡先生說:「告示貼了也沒有用,下雨天更嚴重,有些拄著拐杖、走路有困難的老人要扶著柱子走路,但都被鎖在柱子上的腳踏車擋住了。」
居民邱先生(58歲,保安人員)說:「這裡確實常停滿腳踏車,尤其是投注日,人潮更多。也許是人們貪圖方便,有些時候也停在商場門口,會影響一些行動不便的老人。」
騎士稱停放處不夠 無奈停在有蓋走道
腳踏車騎士指腳踏車停放處不夠用,只有讓25輛腳踏車停放,逼不得已才停放在有蓋走道。
住在附近的雲先生(70歲,退休人士)平日都騎著腳踏車到超市採購日常用品。
他說:「騎腳踏車來這裡採購的人非常多,但是腳踏車停車位太少了,根本是一位難求。這區的年長者很多,許多人是騎著車來買東西,找不到位子就會停在靠近超市入口處的有蓋走道,這樣不必走太遠,不然要扛很重。」
他建議,有關當局應該增設更多腳踏車停車位,才能減少亂停腳踏車的現象。
市鎮會:掛『禁停』告示 發通知給騎士
淡濱尼市鎮理事會指出,除了掛上「禁止停放腳踏車」的告示,也已經向這些騎士發出通知。
市鎮會回應《聯合晚報》時說,他們知道腳踏車騎士常把腳踏車停放在上述的非指定區域(non-designated areas),也已掛上「禁止停放腳踏車」的告示牌,但似乎沒有起到作用。
市鎮會已將通知放在所有胡亂停放的腳踏車上,若腳踏車已停放多時無人認領,市鎮會將會把這些腳踏車移走。
此外,市鎮會也將放上告示,提醒公眾,第867座及第867A座組屋樓下也都有腳踏車停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