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為申請房貸當卜基 賺「薪水」填補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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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2-22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子為申請房貸當卜基 賺「薪水」填補公積金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2/17123062.avif?1679323082)





32歲被告陳明仁為獲取房貸，加入非法賭博集團當卜基賺錢，面對12項牴觸遠程賭博法令以及轉移贓款的控狀。（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32歲無業男為了獲取房貸，加入非法賭博集團當卜基賺錢，讓當局以為他是受薪雇員。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陳明仁（32歲），面對12項牴觸遠程賭博法令以及轉移贓款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7年因無業，向一名叫陳志勝的男子說自己在找工作。陳志勝當時經營非法萬字票網站，他介紹工作給被告，聘他當卜基，負責找賭客下注萬字票和多多。

被告後來被「擢升」，擁有更多權力，所掌管的戶頭有500萬元（新幣，下同）的額度，底下還有至少2名卜基。

警方在2019年7月28日下午5時22分，於一次掃蕩行動中逮捕了被告。

被告隔月6日被保釋，但警方在2022年5月10日收到被告是非法萬字票網站卜基的情報，再次逮捕被告。

調查揭露，被告在2016年辭去工作，之後一直無業，為了要向建屋局申請房屋貸款，找了陳志勝以及另一名友人幫忙，用犯罪所得填補公積金。

被告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間，以及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間，分別把6600元和1萬7824元，交給陳志勝和友人，讓他們通過兩間不同的公司，為被告填補公積金，讓當局以為被告是這兩間公司的職員。

被告昨日認罪，案展下個月25日下判。

盼帶女兒拜年 求農曆年後服刑 

被告求情時說，小女兒只有八個月大，希望等到農曆新年帶女兒拜年後才服刑。

被告母親是被告擔保人，與法官「討價還價」，希望被告能再遲一點才開始服刑。

不過法官表示，案件已經拖了3年多，而且已經通融被告，讓他展期服刑。

控方陳詞時，要求法官判被告監禁17至20個月，外加罰款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