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寓樓下猥褻7歲男童 老園丁求女子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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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5-0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5日訊）女子出門時經過住家樓下瞥見公寓老園丁親吻7歲男童，到了出口後越想越不對勁，掉頭回去查看時驚見老園丁正在猥褻男童。

她立刻上前救下男童，老園丁求她不要報警，女子不理會對方，拉著男童到保安處，保安立刻通知男童父親，父親趕回家後報警揭發。

警方當天將陳志雲（譯音，74歲）逮捕，並且以兩項嚴重非禮及猥褻孩童的罪名將他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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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是公寓的園丁，男童是該公寓的住戶。（檔案示意圖） 

被告昨天承認其中一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坐牢21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是公寓的園丁，7歲男童是該公寓的住戶。

在2019年3月23日上午約10時半，男童和姐姐一起在公寓樓下玩耍時見到了被告。

被告把男童叫到身邊後，姐姐沒察覺有什麼不妥，因此獨自回家，被告不久後親吻男童的嘴唇。這裡被準備出門的女鄰居經過時撞見，她原本不以為意，但越想越不對勁，到了出口後掉頭回去查看，竟看見被告逼迫男童幫他手淫。

女鄰居立刻上前喝止被告，問他「你這樣做對嗎？」被告求女鄰居不要報警，男童這時已經躲到女住戶身後，但女鄰居堅持帶男童到保安處，被告不久後離開。

案情顯示，被告幾乎每天都在公寓樓下打理花卉，男童放學回家見到後都會打招呼。

案發兩天前，被告曾企圖給男童2元（約6令吉），要他拿去買冰淇淋，然後約他到公寓燒烤區見面，但男童拒絕。

主控官指出，這並不是被告第一次犯案，指他在2013年曾經因非禮11歲男童而入獄6個月，用2元將受害者誘拐進組屋電梯非禮他。

主控官認為被告仍未吸取教訓，必須嚴懲以示懲戒，請求法官判他坐牢21個月。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已經上了年紀，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