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中非法舉辦「生日派對」　曹國輝認罪判罰35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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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5-2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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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5日訊）新傳媒藝人曹國輝在家中非法舉行13人的「生日派對」，違反防疫條例，今日上午俯首認罪後，被判罰款3500新元（約1萬500令吉）。

53歲被告曹國輝今日承認一項新冠病毒（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2020的控狀。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家聚集13人，他們沒戴口罩，在那裡逗留至少4個小時。被告在家慶生，也必須遵守法律。

法官指出，被告是屋主，可以控制人數，在13人之中必須負起最大的責任。法庭判刑須反映他的罪責。

早前報道，曹國輝面對一項觸犯新冠病毒（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在去年10月2日晚上至10月3日凌晨時分，在他位於布萊德路一帶麗施路的公寓內與另外12人非法群聚。

13人之中，除了曹國輝和前雜誌編輯林志強被控上法庭以外，其他11人已經各被罰款300新元（約900令吉）。林志強上周認罪後被判罰款3000新元（約9000令吉）。

根據案情，去年10月2日，曹國輝為了慶祝本身、徐鳴傑（32歲，藝人）及包勛評（30歲，藝人）的生日，決定在本身公寓住家內舉行生日派對。

當天除了曹國輝和另外兩名壽星公以外，他也邀請了林志強、王志國（45歲，藝人），以及田銘耀（29歲，藝人）。

包勛評受邀後，約了易佳憓（藝人，22歲）一起出席。

林志強則邀請了陸淑儀（行銷經理，33歲）、周取賢（藝人，30歲）、陳欣淇（藝人，29歲）以及王春薇（行銷經理，34歲）前去。

王春薇負責買蛋糕，並且在姚懿珊（藝人，34歲）的陪同下到場。陳俊川（行銷經理，30歲）則「不請自來」，想給曹國輝一個驚喜。

案發晚上，曹國輝、林志強以及包勛評三人在傍晚7時至晚上8時之間在公寓內吃晚餐後，其他人在晚上8時至隔天午夜12時之間陸續抵達，並且在午夜12時至凌晨4時之間相繼離開。

聚會中13人吃喝玩樂，但都沒有戴上口罩。

根據新冠病毒（臨時措施）法令，違令者可被判罰款高達一萬新元（約3萬令吉），或坐牢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