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充新加坡金管局騙走4.5萬！大馬青年落網，最高可判10年並面臨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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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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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6歲的大馬男子涉嫌參與一起「冒充政府官員」的詐騙案，將於2026年5月23日在法院被起訴。自2026年3月以來，新加坡警方已逮捕27名涉嫌協助詐騙集團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的大馬公民。

2026年5月19日，警方收到一名61歲受害者的舉報。該女子稱，她在5月13日接到一名陌生人電話，對方自稱來自YouTrip，告知其帳戶涉嫌洗錢調查，並指示她聯繫一名所謂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官員」了解詳情。受害者信以為真，隨即與該冒充官員取得了聯繫。

隨後，這名冒充的MAS官員指控受害者的YouTrip帳戶涉及洗錢案，並要求她申報所有資產以示配合。對方還發送了一份偽造的YouTrip帳戶對帳單和一份假法院命令，威脅稱如果不配合將被逮捕。受害者在恐懼之下，從銀行帳戶中提取了4.5萬新元現金。雙方約定於5月14日在巴西立（Pasir Ris）附近交錢，受害者按照詐騙者的指示，將錢款交給了該冒充官員。

通過後續調查，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的警員鎖定了該男子的身份，並於5月22日將其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受僱於一個被認為是由跨國詐騙集團組成的未知組織，負責從受害者處收取現金或貴重物品，並將其轉交給其他未知人員。

該男子將於2026年5月23日在法院被起訴，罪名是根據《1992年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第51條，涉嫌共謀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該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觀察到，大馬國民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收取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的趨勢正在增加。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及詐騙集團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次、最高24次的強制性鞭刑**。而通過洗錢協助詐騙的「錢騾」則面臨最高12次的酌情鞭刑。這包括上述法案中規定的某些洗錢罪行。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將依法嚴懲。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涉及錢騾相關犯罪的個人——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進一步協助詐騙。

**警方提醒公眾：**

絕不要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轉交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絕不要將錢財或貴重物品留在某個地點以便他人後續領取。

絕不要與任何人共享設備螢幕或透露登錄憑據。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您轉帳；

要求提供銀行登錄詳情；

指示您從非官方應用商店安裝移動應用程式；

將您的電話轉接給警方。

如果您有任何相關犯罪信息或產生懷疑，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方協助，請撥打「999」。欲了解更多詐騙信息，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24小時ScamShield熱線 1799。

**偽造文件照片** **![冒充新加坡金管局騙走4.5萬！大馬青年落網，最高可判10年並面臨巨額罰款](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5/17859772.avif?0)**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22日 @ 晚上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