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女子於周五(9月25日)被起訴,指控其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在魚尾獅公園和安德森橋參加支持法輪功精神團體的公開集會。
62歲的吳彩惠(Ng Chye Huay,音譯)面臨六項指控,涉嫌在2024年10月至2026年2月期間參加未經許可的公開集會。
警方在另一份新聞稿中表示,這名新加坡公民曾在2001年、2005年和2007年因類似罪行被定罪。2020年7月,她還因同一類罪行被給予了為期12個月的警告。
警方表示,儘管此前有多次定罪記錄和有條件警告,該女子依然「執迷不悟」,涉嫌繼續參加未經許可的公開集會。
在周五的法庭上,吳女士表示將對所有指控提出異議,並請求時間尋找法律代表。她的案件定於10月26日進行審前會議。
中國於1999年將法輪功定為非法。雖然該團體在新加坡並非非法,但任何由五人或以上參加且未經警方許可的公開抗議活動均屬違法。
警方在新聞稿中指出:「對於倡導其他國家或外國實體的政治訴求,且可能煽動情緒並導致公共秩序事件的集會,警方將不會發放許可。」
警方表示,對於違反《公共秩序法》的人員,包括那些屢次違法者,警方將採取行動。
警方補充道:「敦促公眾不要參與任何可能破壞新加坡和平、公共秩序和社會和諧的活動。」
根據《公共秩序法》,該罪行的最高處罰為最高3,000新加坡元(約2,300美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