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4次在華僑銀行中心盜走裝有現金的紅包。 (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技工因經濟困難,利用職務之便,先後4次在華僑銀行中心盜走裝有近2000元現金的紅包,被判監禁10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印度籍被告拉馬薩米(46歲)面對4項破門偷竊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被指派至華僑銀行中心擔任大樓技術員。今年3月7日晚上約11時27分,被告前往45樓的一間辦公室,拔掉連接線並解開電子鎖後潛入,盜走裝有1322元現金的紅包。
離開前,他將拔掉的連接線重新接好。其犯案的全過程均被監控器拍下。
3月15日晚上,被告再次犯案。他當晚原本準備到大樓的員工休閒中心過夜,因身陷經濟困境,想起此前在辦公室里見過裝有現金的紅包,便萌生貪念。
當晚8時15分,被告使用員工通行卡搭乘貨運電梯進入7樓的一間辦公室。他以同樣手法解開電子鎖,進入搜尋並盜走474元現金及價值70元的超市禮券。
隨後在當晚9時10分及9時31分,被告又接連兩次潛入6樓辦公室,偷走一封裝有現金數額不明的紅包,以及另一封裝有40多元現金的紅包。
7樓辦公室員工隨後發現現金失竊並彙報給負責人,負責人調閱監控後揭發此事並報警。警方在調查過程中,進一步追蹤到發生在6樓及45樓的盜竊案。
被告於3月18日被逮捕。被告已做出全額賠償。
被告前日出庭時神色平靜。其律師在庭上指出,被告是家裡的唯一經濟支柱,事發後一家人陷入經濟困難,因此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