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意司機開故障校車載學生 少東判5天短期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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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18
Source: 獅城新聞

![同意司機開故障校車載學生 少東判5天短期拘留](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2/17928319.avif?0)





校車2025年5月23日在維修中心失控撞上5輛車時，被人拍下。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即使引擎黃色警示燈亮起、油門開始失靈，一名25歲的校車公司少東仍同意讓司機繼續開車載小學生。結果，校車在載完學生後，在維修中心內發生車禍，撞上5輛空車。

《聯合早報》報道，陳天進（譯音）承認一項唆使他人犯下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罪的控狀，前日被判處5天短期拘留令。

根據案情，被告的父親是Sinbus交通私人有限公司的老闆，公司承包學生上下學的接送服務。被告在公司主管行政，負責監管日常運作和處理文件，巴士司機主要由他的父親管理。

2025年5月23日早上，公司巴士司機馮國明（譯音）被安排駕駛涉事校車接送學生上學。途中，他發現校車的引擎黃色警示燈亮起，油門也開始失靈。

馮國明在早上7時45分左右載完第一趟學生後，下一項工作在早上10時30分開始，負責將海格女校的學生送回家。他將校車停在學校後上報校車出問題，但聯絡不上被告的父親，最終聯絡了被告。

為了了解校車的情況，被告特地趕到學校。馮國明解釋情況後，說自己擔心校車引擎熄火後就再也啟動不了，所以一直沒熄火。然而，他堅持並信心十足地表明，仍能用同一輛校車把海格女校的學生送回家。

被告於是支持司機的決定，沒有再阻止他。被告離開前，交代馮國明把學生送回家後，要將校車送往維修中心維修。

當天早上10時30分至中午12時，馮國明將學生載回家後，把校車開往維修中心。他按工作人員指示停車，但校車在過程中失控無法剎車，撞上至少5輛車。

主控官指出，被告沒有阻止馮國明繼續駕駛有問題的校車，不僅導致5輛車被撞，也危害了乘坐校車回家的海格女校學生的人身安全。

然而，控方認為，5天的短期拘留令已足以懲戒被告，被告還相對年輕，仍有相當大機會改過自新，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主控官指出，被告已經離開家族公司，並成為新加坡航空的空少，10月底開始工作。

主控官指出，事件中沒有人受傷，被告也是因為司機再三保證，才同意讓司機繼續駕駛。控方認為，被告沒有前科，再次犯案的可能性很低，因此短期拘留令足以懲戒。

律師同意控方的立場，並指出被告前途無量。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的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非常高，意外發生時沒有學生在校車上純屬僥倖。在考慮到被告年輕，仍有改造機會，認為判處他5天短期拘留令是恰當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