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猖狂！中國留學生在新加坡企圖強姦前室友，上訴反被加刑：坐牢7年外加3次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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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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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圖強姦前室友，上訴反被加刑



在新加坡，一名企圖強姦前室友的中國籍男子在最高法院上訴被駁回後，不僅未能減輕處罰，反而被判處更長的刑期。法院認為，他在案件處理期間的行為性質惡劣，理應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7月3日，上訴法院將32歲男子高雄（Gao Xiong，音譯）的刑期從原判的6年6個月零6周，**增加至7年7個月零6周**。此外，他還將面臨**3次鞭刑**。

高某本想通過上訴請求重新審理，結果卻適得其反。法官發現，他對之前的訴訟程序提出了毫無根據的指控，且拒絕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 上訴被駁回，法庭指其「濫用程序」



高某在犯罪時是一名博士生。2025年12月，他在律師陪同下於高等法院承認了一項企圖強姦罪和三項非法侵入住宅罪。

但在5月的上訴過程中，高某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出現，聲稱自己在認罪時處於「困惑狀態」，並稱自己沒有機會向法庭陳述。

上訴法院駁回了這些說法。首席大法官 Sundaresh Menon、法官 Tay Yong Kwang 和法官 Hri Kumar Nair 表示，高等法院法官已採取謹慎步驟，確保高某在認罪前完全理解指控並接受既定事實。

在整個過程中，高某的律師和翻譯全程在場。甚至當高某表現出猶豫時，聽證會還特意暫停，以便他與律師溝通後再確認認罪。

法官指出，高某的上訴行為構成了**對法院程序的濫用**，因為他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試圖質疑此前程序的公正性和完整性。法官還表示，高某沒有表現出真正的悔意，反而試圖將責任推給他人，並淡化受害者所遭受的傷害。

## 糾纏不休，最終演變為暴力襲擊



高某與受害者均為中國籍，兩人在新加坡留學期間曾租住在同一公寓的不同房間。

2023年8月高某搬出後，於10月初開始邀請22歲的受害女性約會。儘管對方多次拒絕並要求他停止聯繫，但他依然執意發送信息。

2023年10月8日，高某返回公寓尋找該女子。受害者隨即報警，警方抵達後他才離開。隨後，他在附近的一個巴士站過夜，並繼續給她發信息。

次夜，在另一名租客的允許下，高某再次進入公寓。他聲稱自己落了一張銀行卡在屋內，並想為之前發送的憤怒信息道歉。

當該女子拒絕道歉並表示要報警時，高某強行闖入其房間，將她推倒在地上，撕扯她的衣服並暴露身體。

這場襲擊直到另一名租客聽到尖叫聲並將高某強行拖走才停止。隨後，他在屋內逗留直到警方到場。

## 保釋期間繼續作案，甚至闖入法院禁區



案件並未就此結束。2024年5月獲得保釋後，高某再次實施犯罪，包括非法侵入。

在一次庭前會議期間，高某竟然**闖入國家法院的禁區**試圖與法官交談，直到法院工作人員干預才離開。此次事件甚至觸發了恐慌警報。

此外，高某在得知受害者已搬走後，仍多次返回該公寓，試圖說服受害者撤訴或獲取其聯繫方式。最終，他的保釋被撤銷，再次被羈押。

## 新量刑框架：企圖犯罪也可判重刑



除了高某的個案，上訴法院還針對「企圖犯罪」制定了一套新的三階段量刑框架：

法官首先評估犯罪者在實施犯罪過程中達到了什麼程度。

根據犯罪者是自願停止還是被他人中斷，考慮是否給予量刑減輕。

根據犯罪者特有的加重或減輕情節調整刑期。

這一裁決具有重要意義，因為這是新加坡最高法院在修改《刑法》後審理的首起企圖犯罪案件。此前，企圖犯罪的最高刑期通常僅為既遂罪的一半，而**現在，企圖犯罪也可以被判處與既遂罪相同的刑期範圍**。

濫用上訴程序將帶來嚴重後果。法院的存在是為了糾正真正的錯誤，而不是為了改寫已經過嚴謹核實的法律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