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大士致命爆炸案宣判：公司罰50萬，董事坐牢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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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2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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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新加坡大士致命爆炸案宣判：公司罰50萬，董事坐牢18個月](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7/17876817.avif?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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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ars工程公司董事蔡興達因沒有確保員工接受相應培訓，確保員工在安全環境中操作攪拌機等方面存在疏忽，以及允許下屬刪除簡訊，被判坐牢18個月又一周。 （海峽時報）

三年前，新加坡大士一家工廠的致命爆炸奪走了三名客工的生命。如今，這起慘案終於宣判：涉事公司Stars Engrg被重罰50萬新元，公司董事蔡星達則被判入獄18個月零一周。

判決落地，代價沉重 

6月25日，法庭的判決終於下達。涉事公司Stars Engrg，一家消防系統安裝公司，被罰款50萬新元。公司唯一的董事，42歲的蔡星達（音譯），作為運營的實際拍板人，被判入獄18個月零一周。他和公司雙雙因違反《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被定罪，核心罪責是未能確保機器安全使用，也未給員工提供足夠的培訓和監督。

悲劇發生在2021年2月24日。大士11道的一聲巨響，震碎了多個家庭。三名工人當場喪生：23歲的孟加拉籍工人索赫爾（Shohel Md）、29歲的同鄉阿尼蘇茲曼（Anisuzzaman Md），以及38歲的印度籍工人蘇拜延（Subbaiyan Marimuthu）。他們全身燒傷面積高達90%，現場慘不忍睹。另有七名工人在這場爆炸中受傷。

在這起案件中，被追責的還有公司的生產經理，36歲的緬甸籍人士倫莫敦（Lwin Moe Tun）。他因妨礙司法公正被判入獄六周，罪名是刪除了自己與遇難者蘇拜延的**關鍵**聊天記錄。而下達這個刪除指令的，正是他的老闆蔡星達。

致命機器與被無視的「紅旗」 

爆炸的源頭，是一台生產「防火黏土」的混合機。調查顯示，這台機器的油套本應加滿導熱油來均勻加熱，但蔡星達卻指示員工在油量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長期操作。更要命的是，溫控探測器也未被正確使用，導致油套內部不斷過熱、積壓，最終像炸彈一樣爆裂。

法官陳元達（音譯）在判詞中指出，這些致命的安全漏洞長期存在，公司有大把時間去糾正，但他們什麼都沒做。作為唯一董事，蔡星達對這台機器的操作方式有「絕對控制權」，但他卻錯誤地指導工人使用這台隨時可能出事的設備，一步步將他們推向深淵。

事實上，這台機器早已多次發出「紅色警報」。檢方披露，爆炸前，機器的排油閥附近就發生過火災——這本是足以敲響最高警鐘的信號。但蔡星達選擇了無視。他在庭上甚至辯稱，不認為這些火災和漏油是所謂的「紅旗」警告。正是這種麻木和僥倖，最終釀成了無法挽回的慘劇。

欲蓋彌彰，罪加一等 

爆炸發生後，蔡星達的第一反應不是反思，而是掩蓋。他得知生產經理倫莫敦有遇難工人蘇拜延的手機，裡面存著兩人討論更換故障加熱器的聊天記錄——這是公司疏於維護的鐵證。蔡星達立刻指示倫莫敦刪除信息，並稱「沒關係」。倫莫敦照做了，他後來承認，這麼做是因為「不想捲入調查」。

控方在庭上痛斥，這完全是一場「可以預防的悲劇」。如果公司和蔡星達稍微對安全上點心，三條生命就不會逝去。控方列舉了一連串致命失誤：加熱油不足、違規操作、溫控失靈、胡亂改裝，以及公然無視多次事故預警。基於這些，控方曾要求法庭對公司處以更高罰款，並判處蔡星達更長的刑期。

這起案件的判決，是給新加坡所有企業主敲響的一記警鐘。它清晰地表明，在工作安全問題上，法律絕不手軟。公司要負責，拍板的董事個人也難辭其咎，無法躲在公司背後逃避刑責。對安全的任何一絲懈怠，代價都可能是傾家蕩產、牢獄之災，以及那些永遠無法挽回的生命。

📌 要點總結

✦ 2021年大士爆炸案致3死7傷，涉事公司Stars Engrg被罰款50萬新元。 

✦ 公司董事蔡星達因嚴重安全疏忽和妨礙司法公正，被判監禁18個月零一周。 

✦ 案件揭示了長期忽視安全隱患、錯誤操作機器等致命問題，為所有企業敲響警鐘。 

工作安全不是口號，是血的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