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雙龍因觸犯新加坡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以及官方機密法令而被控。(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受友人請託,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前首席調查員涉嫌非法登入電腦系統,查探一家公司是否被調查,並泄露機密資料因此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張雙龍(49歲)案發時是新加坡稅務局的首席稅務調查員,另一名被告盧志偉(50歲)當時是Transstar Asia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張雙龍共面對21項控狀,包括20項觸犯濫用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的未經授權獲取電腦資料控狀,以及一項觸犯官方機密法令錯誤傳達機密資料的控狀。
盧志偉則面對一項觸犯官方機密法令接收機密資料的控狀。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發文告說,在2014年5月至2016年1月,張雙龍涉嫌在獅城稅務局辦公室內,利用他的官方權限,多次未經授權搜索該局互動網絡系統,以回應友人與熟人的私下查詢,獲取多名個人與公司的機密稅務記錄。
其中,盧志偉被指在2014年7月29日要求張雙龍代為查探,與Transstar Asia共用辦公空間的一家公司是否正受新加坡稅務局調查。
張雙龍涉嫌登入系統,並通知盧志偉,這家公司確實被當地稅務局調查。
盧志偉涉嫌在明知自己無權接收,並有合理理由相信該信息是違法泄露時,仍接收相關資料。
根據新加坡法律,觸犯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的未經授權獲取電腦資料的初犯者,每項控狀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若屬重犯,最高刑罰增至罰款1萬元,或坐牢最長3年,或兩者兼施。
在新加坡官方機密法令下被定罪者,可被判罰款最高2000元及坐牢最長兩年。(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