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公司註冊小知識】​新加坡公司收到的外國收入，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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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0-0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公司收到的外國收入**

外國收入是指從新加坡境外獲得的收入。

一般而言，此類收入匯入新加坡並在新加坡收取時應在新加坡徵稅。在許多情況下，此類收入需要徵稅兩次，一次是在外國管轄區，另一次是在新加坡。但是，有稅收優惠可減輕遭受的雙重徵稅。

**外國收入減稅**

作為新加坡稅收居民的公司可享受以下外國收入稅收減免：

如果外國收入來自與新加坡具有避免雙重徵稅協議（DTA）的司法管轄區，則對外國收入徵收先期免稅或減稅； 

特定外國收入的免稅，例如來自國外的股息，分支機構利潤和服務收入；和

外國稅收抵免，用於在外國管轄區支付的稅款，抵減對相同收入應繳納的新加坡稅款。

**如何享受外國收入的稅收減免**

避免雙重徵稅協議（DTA）

要申領或享受DTA優惠，新加坡居民公司必須向條約合作夥伴證明其是新加坡稅收居民。為此，公司可以：

**申請新加坡公司是新加坡本地居民公司的證書（COR）**

這封信證明了一家公司是新加坡的稅務居民，目的是根據避免雙重徵稅協議（DTA）要求稅收優惠。

**尋求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批准退稅表格**

在某些情況下，外國條約合作夥伴會要求公司與COR一起或代替COR提交由該司法管轄區簽發的退稅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