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鄰居頻發噪音 男子上樓對質 反遭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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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0-1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鄰居糾紛爆衝突！不滿樓上鄰居單位頻發噪音，男子拿竹竿去鄰居家對質，鄰居則拿刀子「 還手」，結果砍傷男子的臉和身體。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17日凌晨1時半，地點在勿洛北3街第544座組屋4樓的一間單位外。

被告是58歲的林志強（譯音），他昨早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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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志強（譯音）承認用廚房刀砍傷鄰居。（圖/海峽時報） 

案情顯示，被告在約3年前與住在樓下單位的鄰居發生幾次糾紛，起因都是被告住家發出的噪音。

案發當天凌晨1時半，被告在喝了酒後回家，聽見門外有敲擊聲。他打開大門一看，發現住在樓下的67歲鄰居，拿著約70公分長的竹竿站在他門外，質問被告為何那麼吵。

被告對此以福建粗話回應鄰居，兩人之後互爆粗口辱罵彼此。鄰居挑釁被告，要被告出來，兩人當面解決噪音糾紛。

被告不甘示弱，到廚房拿了一把2 0公分長的刀子，打開鐵門後便往鄰居方向沖。

鄰居見狀，用手中的竹竿揮打被告頭部，被告也揮舞著刀子，並在過程中，砍傷鄰居的臉、右手臂和右手。

被告最後將竹竿搶走，鄰居則逃回家裡，現場留下一條血跡。鄰居室友聽見爭執聲後報警。

被告昨早認罪，案展31日下判。

**用竹竿攻擊被告

鄰居也坐牢一周** 

鄰居事後也被控上法庭，9月時被判坐牢一周。

鄰居案發後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接受治療，被診斷臉部、嘴唇和右手臂割傷，但傷勢不重，沒有留疤。

他同樣也面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指他用竹竿攻擊被告頭部。他在9月被判坐牢一周。

**律師：被告其實是受害者**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 是鄰居上門挑釁的，被告是受害者，要求法官判被告最高5000元罰款或坐牢一周就好。

律師表示，被告知道自己做錯事，不該到廚房取刀子，但被告沒有預謀幹案，是鄰居半夜拿著竹竿上門挑釁在先；鄰居在過程中也有用竹竿攻擊被告頭部，被告其實是受害者。

律師表示，鄰居若對被告有何不滿，應該到市鎮理事會投訴。

控方在陳詞時則表示， 被告在喝酒情況下，使用武器砍傷鄰居，而且臉部是人體脆弱部位，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8至12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