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舉期間小心深偽內容！ELIONA法案正式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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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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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隨著選舉令狀頒布，國會去年10月通過的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修正法案（ELIONA）周二（15日）正式開始實行，防止有人在網上發布和傳播利用深偽技術製作的虛假內容，以保障民主進程和選舉的公平性。

深偽技術不僅可以用來欺騙錢財，也可能在選舉期間用來扭曲候選人的言行舉止。從選舉令狀頒布到投票結束期間，這項法令禁止發布由數碼技術生成或篡改、歪曲候選人言行舉止的網絡競選廣告。

什麼樣的內容禁止發布？ 

經由數碼技術創作的內容，如果顯示候選人說出他們未曾說過的話，或是做出他們未曾做過的事，歪曲候選人的言行，都不可在網絡上發布。

這不僅包括生成式人工智慧創作的內容，也包括利用Photoshop等非人工智慧技術進行的修圖、配音，或是拼接製作的內容。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長楊莉明在法案進行二讀時說，無論這些內容對候選人有利與否，在選舉期間發布、推廣、分享和轉發這些被禁止的內容，都是違法的。

但部長也指出，當局不會禁止人們在選舉宣傳中合理使用人工智慧或技術，例如人工智慧生成或動畫和卡通、使用濾鏡或美圖的圖像和視頻，以及包括表情包在內的娛樂內容都不算違法。當局會根據個案進行評估。

誰會受到保護？ 

在選舉令狀頒布至提名日期間，已經支付參選按櫃金並且同意讓選舉局公開姓名的准候選人，都會受到這項法令的保護。

准候選人在提名日順利提名之後，也會繼續受到保護，直到投票結束。

違法會有什麼後果？ 

資訊、通訊及媒體發展管理局（IMDA）作為助理選舉官，可以針對違例內容發出更正指示，要求發布者、社交媒體服務商和網際網路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撤下違例內容，或禁止本地用戶在選舉期間訪問這些內容。

社交媒體服務商如果在沒有合理原因的情況下不遵從更正指示，若被定罪，可被罰款高達100萬元。

其他涉事者則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元、監禁長達12個月，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