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員貪腐，罪加一等！新加坡從嚴判決易華仁案的幾點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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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06
Source: 獅城新聞

2024年10月03日，新加坡前部長收取貴重禮品被重判，涉案金額40萬元，（相當於部長年薪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被判刑1年，刑期超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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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之前的易華仁。圖源：網絡）

**控方「判」半年 法院判一年**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被法官重判入獄12個月，比控方要求的六七個月還多！成了新加坡第一個被判入獄的一把手部長。

法官對五條罪的具體判刑如下：收取王明星送的2017年F1門票，判6個月；乘坐王明星私人飛機、住宿酒店，判3個月又3周；收取林國城14瓶酒，判2個月；這三條的判刑先後執行，一共12個月

支付公務艙機票$5700躲避調查，判4個月；收取林國城送小布自行車，判3個月；這兩條的判刑同時執行。

**職權越高，罪責越重**

新加坡高等法庭法官洪承利指出，職權越高，罪責越重。易華仁身為部長，本該是其他公務人員的榜樣，但他收取高達40萬新元的貴重禮品，傷害了政府的誠信，也損害了公共利益。

考慮到易華仁犯案時間跨度長、他位高權重，以及本案對新加坡政府和公共利益的嚴重傷害，法官認為連控方要求的刑期都不足以反映本案的嚴重性，因此他給予超越控方要求的重判。

易華仁決定不上訴，他要求下星期一（10月7日）下午4時入獄服刑。法官批准了這個要求。

**好制度更要落實好**

2023年8月2日，時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國會說，人民行動黨一直以來致力維持清廉政治。廉潔的政府和良好的治理體系，對新加坡的民Z制度至關重要。因此，新加坡制定嚴格的法律制度，以遏制違規行為。

他說，在價值觀或是個人操守方面，部長和議員的個人行為也必須符合社會規範。

李顯龍說，在新加坡很少發生政治領袖貪污的事件，但並非沒有先例，因為最好的制度也會防不勝防，最近發生的幾件事（包括議長、議員涉及婚外情被撤職）就體現了這一點，但他說，

但也反映了新加坡決心維護廉政的原則，以及堅決反貪的立場。李顯龍說，新加坡確信要繼續維持廉潔的政治體系，要讓人民繼續信任人民行動黨政府，就必須做到透明，必須不隱瞞事實，公開處理問題。

因此，如果任何人涉嫌貪污或違法的行為時，包括部長或議員，絕不姑息，一定會查個水落石出。如果調查結果證實當事人並沒有不妥當的行為，所做的事也不存在利益衝突，事情就會了結，

還他一個清白；但如果調查發現當事人犯錯，政府就會依法採取嚴厲的行動。

**煙酒要分家**

煙酒不分家， 在華人中屢見不鮮，特別是在逢年過節、結婚慶典、慶祝生日等等活動中，送酒送煙送紅包等等已經成為風俗習慣，而且紅包的行情也是水漲船高，過去是幾百元，

現在都是上千元甚至上萬元也屢見不鮮。易華仁案件中 就是收朋友的煙酒、門票、自行車及體育鍛鍊等貴重禮品。

如果你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或者是一個企業家等等，在過年過節或者慶祝生日時候，

親朋好友不管送你什麼東西、送你多少「紅包」，都沒有問題。如果你是一個政府官員，那就不行了，禮物的價值如果超過50元（新幣），那就涉及犯罪了 。

辯方律師說，自始至終，易華仁沒有利用職務為兩位送禮人輸送利益，連控方都承認，政府沒有在F1賽事項目的合同中吃虧；而且，雖然林國城的公司做地鐵項目，

但這個項目是在易華仁出任交通部長之前就確定的。可以說，不管送不送禮物，都不影響這個項目。

控方反駁說，無論易華仁有無利用職權為送禮人謀求利益，僅僅收取名貴禮品一事，就已經構成犯罪。

辯方律師說，易華仁跟兩個送禮人是多年朋友，所以才收下了禮品。

控方反駁說：雙方關係越好，越不應該收下禮品。好朋友之間可以「煙酒不分家」；官民之間必須：煙酒要分家！

**官民之交淡如水**

新加坡對官員的要求，比對普通老百姓的要求更為嚴格！新加坡曾經發生過一件事，就是李光耀、李顯龍父子購房，普通人都可以享受的「優惠價」，

但是李家父子不可以，結果是李家父子退還優惠價的差額部分。在1970年，新加坡對政府官員進行了一次加薪，當時所有官員都加薪，而時任總理的李光耀自己不加，等到經濟好轉後，

李光耀才加薪。前不久還發生過，政府部門的兩位部長住「豪宅」受到質疑：是否占了公家的便宜？普通人可以住豪宅無人關注，政府官員住豪宅就會受到「質疑」。

不少人在網上看到李顯龍排隊購物，覺得很不理解。其實，新加坡的政府官員排隊、坐公交車等等司空見慣。在新加坡，即使老百姓讓李顯龍優先「不排隊」購物，

李顯龍也絕對不會插隊的。官員一「插隊」，如果媒體一曝光，烏紗帽就可能會丟掉了。

同樣，如果易華仁是一個普通老百姓，「收取名貴禮品罪」是不成立的。而作為一個政府官員，「收取名貴禮品罪」是成立的 。

「君子之交淡如水」在新加坡可以說是「官民之交淡如水」。官民之間的交往要像水一樣清澈，不摻雜污濁物，不能包含著任何功利之心，這樣才能長久而親切。

**易華仁案的「三個第一」**

民不懼我權，實懼我廉

易華仁案的「三個第一」：易華仁案創下了新加坡建國以來的三個第一：第一個在法庭上被控的前一把手部長；第一個認罪的前一把手部長；也是第一個即將坐牢的前一把手部長。

新加坡需要外商對政府正直廉潔的信心；對內則是靠人民的信任，否則無法建立政府和人民之間牢固的社會契約，國家也就無法穩健向前發展。貪腐正是腐蝕信心的最大蛀蟲。

因此，反腐一直是新加坡長期不懈的目標。

很多人對新加坡政府為什麼有「權威」搞不清楚， 新加坡政府的權威，正是來自政府對官員的嚴格要求，來自官員廉潔誠實。民不懼我權，實懼我廉。新加坡政府的權威，

正是建立在官員廉潔誠實的基礎上的。

作者介紹：田柏強，原中國安徽工人日報高級記者，現旅居新加坡

\* 文章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新加坡眼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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