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串謀盜刷信用卡買蘋果手機轉售　26歲大馬男判監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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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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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26歲大馬男子與兩名同夥串謀來新加坡犯案，依照犯罪集團指示到手機店盜刷信用卡，購買總值超過4萬新元的蘋果手機後轉售，東窗事發後，其中一名同夥早前認罪判監，26歲男子被判入獄兩年。

馬來西亞籍被告丁俊浩共面對9項詐欺和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被告的兩名同夥是唐振發（27歲，馬來西亞籍）和廖偉政。唐振發早前被判入獄一年11個月，廖偉政目前仍在潛逃。

案情顯示，被告和唐振發是兒時朋友，兩人也從事司機工作，負責載送顧客來回新加坡和馬來西亞。被告和廖偉政則是室友，兩人在馬來西梗柔佛的同一棟公寓租房子。

2024年11月，廖偉政詢問被告是否要賺外快，指一名叫「老闆」的人提供他多張偷來的信用卡，他和被告則須在新加坡用這些卡，大量購買蘋果手機，事後在馬來西亞轉售。

每轉賣一台手機，「老闆」答應支付廖偉政500令吉。廖偉政提議與被告分享，獲被告同意加入。

由於兩人需要一輛車在新加坡出行，被告便叫廖偉政拉攏有車的唐振發，後者同意加入。在3人協議下，廖偉政會獲得50％的酬勞，被告和唐振發則平分另外50％。

11月8日，3人搭乘唐振發的車入境新加坡，併到4家手機店干案。廖偉政事先將偷來的信用卡綁定在他的手機錢包應用程式，並和被告到店裡購買手機，唐振發則負責載送兩人到目的地。

庭上透露，在烏節路的一家手機店，兩人原本購買13台手機，但因大量購買手機引起一名職員懷疑。職員隨後扣押5台手機，要求出示護照進行驗證，兩人見狀便帶著其餘8台手機離開。

3名同夥一共從4家手機店購買總值約4萬5291新元的23台手機。他們後來帶著18台手機回馬國，廖偉政也將手機轉售。被告和唐振發各獲得2250令吉的酬勞。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於11月10日載客入境新加坡時被捕。唐振發則從報章得知他被警方通緝後，11月24日返回新加坡自首，至今也作出2000新元賠償。

代表被告的是來自Fervent Chambers律師行的倫曜東律師。律師指出，被告並非主謀，這些罪行主要由目前在潛逃的廖偉政一手策劃。

被告已知錯也感到後悔，念他是一名初犯且儘早認罪，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