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見12歲小網友 男強吻性侵被逮 4受害者最小僅1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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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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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沙耶莫哈末承認一項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兩項法定強姦兩名女童的控狀（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青年通過交友平台結識一名12歲女童，第一次約見面就強吻女童，隔天還帶她到公園廁所逼她口交。罪行被揭發後，警方從青年手機中發現受害者還有另外3名受害者，包括一名11歲女童。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現年25歲的沙耶莫哈末（譯音），案發時是一名兼職包裝員工。他前天在新加坡高庭承認一項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兩項法定強姦兩名女童的控狀，案件擇日下判。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1年7月16日通過交友平台認識一名12歲的女童。被告向女童謊稱自己只有14歲，並向對方表白。女童在表示自己也喜歡被告後，同意與他交往。

被告後來與女童聊天的話題涉及色情內容，被告會問女童的胸部大小，還問女童是否要為他口交。

同月27日早上，被告要求與女童見面，表示要與她「法式接吻」。女童當時不知道什麼是「法式接吻」，於早上7時30分在學校附近的巴士站與被告見面後，遭被告帶去附近的停車場，被逼與被告舌吻。

被告之後要求女童與他見面親熱，但女童對被告的攻勢感到不舒服，不想與被告見面。

豈料，被告不肯放棄，隔天追問到女童在義順一家餐館後，衝到餐館與女童見面。女童原本找朋友當救兵，豈料朋友還沒趕到，被告就出現。

被告於當天下午3時，把女童帶到義順公園的殘疾人士廁所，強吻女童，將她上衣和內衣脫下，非禮女童胸部，逼女童為他口交。被告見女童流淚後，只遞了張紙巾給她，硬逼女童為他手淫和口交。

被告之後想與女童性交，最後在女童稱來月事後才肯放她走。

女童的同學當時看見女童與被告進入廁所，並將此事告知老師，才揭發被告罪行。

警方在接獲女童母親報案後，於2021年8月5日逮捕被告，並在調查中揭露受害者還包括另3名未成年少女和女童。

## 控方促監14至16年 打鞭24下



控方指受害年紀輕，被告性交時沒戴套，而且預謀幹案，要求法官判他坐牢14至16年，外加鞭打24下。

控方指被告逼兩名女童與他發生性關係，利用網絡犯罪，對受害者謊稱年齡，這些都是加重刑罰因素，刑罰應具阻嚇和懲罰性。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被捕後便還押至今，在這4年中已反省自己的行為，他有家人的支持，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12年4個月至12年9個月外加鞭刑就好。

被告也在庭上念出手寫的求情信，表示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向受害者和她們的家人道歉，並承諾會承擔所有責任，出獄後會對社會做出貢獻。

## 兩度迫性交 11歲童發惡夢



一名11歲女童兩次被逼與被告性交，事後留下陰影。

被告於2020年間在社交媒體Instagram傳簡訊給一名11歲女童，兩人之後通過WhatsApp保持聯絡。被告謊稱自己只有16至17歲，並要求女童與他交往。

女童答應當被告的女友後，被告先約她在樓梯口見面，然後強吻女童，一周後再把女童帶到義順公園的殘疾人士廁所，逼她性交。被告數周后再次約女童見面，女童以為被告不會再強人所難，答應赴約，沒想到再次遭霸王硬上弓。

據女童的精神報告顯示，她事後會做惡夢，腦中也會閃過事發經過的畫面。

被告也於2021年6月通過交友平台認識一名14歲的少女。被告向少女謊稱自己只有17歲，兩人之後4次胡搞。少女有一次看見被告的身份證，發現他當時已21歲。少女為此覺得不自在，擔心會懷孕，最後與被告斷絕來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