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犯下勒索和偷竊罪的年輕男子被法庭判處坐牢四年又兩個月,外加三下鞭刑。
21歲的被告納雲蒂蘭上星期四(19日)出庭時喝得醉醺醺,結果被法官斥責,並取消保釋,將他還押到今天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向一名17歲少年勒索5萬元,否則就把少年同一名18歲少女的性愛視頻公諸於世。少年最終給了被告2000元。
此外,被告也在兀蘭地鐵站的一個提款機偷走一張記帳卡。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14歲就住進收容所,18歲時接受改造訓練,但被告還是不知悔改。法官因此決定重罰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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