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指性誘騙和猥褻未成年學生 前教師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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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30
Source: 獅城新聞

![被指性誘騙和猥褻未成年學生 前教師被判罪成](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4/17847504.avif?0)





國家法院。（圖：CNA）

稱呼未成年學生為「親愛的」、「女兒」並親吻她，一名前教師被判性誘騙和猥褻罪成。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41歲的被告共面對四項控狀，三項指他猥褻未成年人，一項指他性誘騙。被告早前表示不認罪，法院經審訊後前天（28日）判他四項罪名成立。

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院禁止媒體報道可能透露受害者和被告身份的信息。

被告被指觸摸受害者 

據報道，案發於2022年，當時受害者年僅13到14歲，就讀中二，是被告的學生。

被告當年經常因輔導課業為由跟受害者見面，並會在期間輕拍她的頭、觸摸她的手。

從2022年9月到2023年1月間，兩人不僅頻繁見面，還經常互發簡訊，有時甚至會聊到深夜。

2022年11月，一名學校職員曾警告過被告跟受害者保持距離，但被告不聽勸，還指示受害者將對話轉移到可支持「閱後即焚」模式的社媒平台。

同月下旬，被告被指將受害者帶到多層停車場頂樓，並在車裡停留了一個半小時以上。

受害者稱，兩人當時在後排車座，她坐在被告的腿上，被告對她又抱又親，還撫摸她的大腿。

控方指，被告的行為顯示他是精心策劃一系列性誘騙行為，他先跟被告建立虛假的父女關係，好為日後的猥褻行為做鋪墊。

辯方否認指控 稱受害者是為「報復」 

針對控方的指控，辯方律師否認被告曾做過上述行為。

被告稱，他和受害者之間只有「虛擬的」或「口頭的」擁抱和親吻，他也只用筆、鉛筆、尺或紙張等物品觸摸受害者。

辯方還指稱受害者是因為不滿被告關注起另一名學生，想要進行報復所以捏造指控。

針對同受害者以「父女」互稱的說法，被告說，他是為了不讓受害者難過才「勉強」允許的。

他還說，之所以會稱讚受害者的外貌，是為了「增強她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法官：受害者證詞可信 

法官Ong Chin Rhu認為，受害者經過交叉詢問仍證詞清晰，且有客觀證據作證，是一名可信的證人。報道指，受害者列舉了多條被告承認自己摸她的簡訊，此外也有證人供證見過被告和受害者互摸。

辯方嘗試回應稱受害者未曾主動投訴或找其他教師幫忙，跟控方說受害者多次遭性剝削的說法不符。

法官駁回了辯方的論點，認為這和控方說受害者被性誘騙的說法完全一致。

法官也認為被告的證詞充斥著事後編造的痕跡，不是一份可靠的證詞。法官指出，被告數次試圖提出新說辭，如自己只用工具觸碰受害者，和兩人從未擁抱等，但兩人的對話記錄卻顯示兩人抱過。

法官最終判處被告有罪，案件展延至6月讓律師求情後判刑。

據教育部早前答覆CNA詢問時說，被告已於2023年10月被停職，目前已不再任何學校任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