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種類多樣,有文字、有圖形、有聲音的,當然還有立體的,當中比較經典的有迪奧真我的香水瓶、費列羅巧克力包裝等等,費列羅在申請立體商標的時候並不是那麼容易。
費列羅早在1984年就已經將旗下巧克力產品8粒裝、16粒裝、24粒裝以及30粒裝立體包裝申請為立體商標。後來又開始盤算著將自己的Rocher巧克力單個外包裝申請註冊成商標。

2001年,費列羅在本土義大利提交立體商標申請,2002年被核准註冊。但是在新加坡,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2013年,費列羅在新加坡提交商標申請文件的時候,被當地的知識產權署以缺乏顯著性為由予以駁回。
商標審查員認為,雖然新加坡大部分人能通過商標圖片知道該產品,但在沒有顯著的文字商標的情況下,無法識別商品。

這種情況在中國也遇到過。
費列羅於2002年在我國申請商標保護,一開始也是因為缺乏顯著性被駁回,費列羅提出複審,以失敗告終,後來起訴至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後,法院認為其具有顯著體徵,隨後這件商標成了我國中國第一個通過司法程序予以確認的立體商標。
此後,費列羅還在我國申請註冊第11839757號等類似立體商標,也被核准註冊。

在我國,申請立體商標除了要遵循一般商標註冊原則外,還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比如:
產品自身性質產生的形狀不能註冊為商標,比如食品中的麻花、元宵
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不得註冊為商標。如電動剃鬚刀刀片的形狀
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註冊為商標。如鑽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
如果一切條件都符合的話,申請立體商標也不是不可能。
如今不少品牌都在千方百計通過申請立體商標來更加全方位地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未來在這類商標審查、授權、確權等方面應該會越來越好。
本文參考:知產力
作者:布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