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殺人日記   98刀捅死女僱主   女傭下判前突不認罪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y8VpV
Published: 2020-09-2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2日訊）寫殺人日記部署4周，女傭98刀捅死女僱主控謀殺，昨日下判前女傭突變卦不認罪，稱案發時精神不正常，罪責應該減輕。高庭法官批准，案件將擇日繼續審訊。

這起命案發生在2016年6月7日晚上8時許，地點是直落古樓H巷的一座半獨立式洋房。被告是來自印尼的女傭達雅蒂（27歲），她被控謀殺女僱主蕭金珠（59歲），以及企圖謀殺男僱主黃添順（60歲），她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0（a）條文，即有意圖致死的控狀下被控，一旦罪成須接受強制性死刑。

![寫殺人日記   98刀捅死女僱主   女傭下判前突不認罪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49/16495677.avif?1619429347)





死者蕭金珠。（檔案照） 

案件今年4月過堂時，控方改以第300（c）條文，即有意圖致傷的較輕謀殺罪提控被告，如果罪名成立，可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的刑罰。

辯方對控方的決定沒有異議，被告因此在刑罰較輕的謀殺條文下被定罪。

案件昨天進行求情和下判，不料被告突然改變主意，要以患有精神病作為「減輕罪責」（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的理由。辯方律師穆再米爾向法官申請撤銷今年4月的定罪，獲得法官批准。如此一來，案件須擇日續審。穆再米爾指出，辯方接下來將在審訊中，針對女傭犯案時的精神狀況進行引證，說明她符合減輕罪責的條件。

一般上，被控謀殺的被告若可減輕罪責，所面對的控狀將從謀殺減輕至誤殺罪。在誤殺罪名下，被告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20年。

穆再米爾律師休庭後告訴媒體，女傭不久前告訴他，覺得終身監禁的刑罰太重，所以才希望撤銷早前的定罪。

被告料在下個月6日至9日間上庭抗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