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理夫婦 虐傭判監4至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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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8-0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日訊）「恐怖」夫妻僱主用盡「奇招」虐傭，導致兩名女傭過著非人般的生活。經兩輪審訊後，丈夫被判監67個月，妻子則須坐牢49個月加罰款。

不過，控方認為刑罰過輕，料在今午向高庭提出上訴，吁加重刑罰。

這對惡名昭彰的虐傭夫妻是 鄭偉傑（41歲）和謝韻玲（43歲）。《聯合晚報》過去報道，兩人分別面對23項控狀和19項控狀，指他們於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間在義順6道的住家，虐待印尼女傭菲蒂雅（33歲）和緬甸女傭苗苗丹（26歲）。

案發時，丈夫是資訊科技經理，妻子則是銷售經理。案件曝光後，兩人的惡行一一被揭發，包括懲罰女傭做伏地挺身和向神像膜拜100次，引起輿論與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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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兩案件的刑罰，鄭偉傑一共坐牢67個月，謝韻玲則監49個月。（檔案照）

夫妻不認罪，國家法院先審理他們虐待印尼女傭菲蒂雅的控狀，審訊後判夫妻罪成，刑罰分別是坐牢28個月和兩個月。經控方上訴後，高庭今年3月把鄭偉傑的監刑，加重至43個月，謝韻玲的刑罰則保持不變。

三司也諭令虐傭夫妻賠償菲蒂雅，每虐待一次賠500元（1500令吉），加上女傭的收入損失，總賠償額達7800元（2萬3400令吉）。兩人當時獲准等到虐待苗苗丹的案件審結後才服刑。

接著，國家法院完成審理虐待苗苗丹的案件，今年3月判夫婦倆虐傭罪名成立，鄭偉傑坐牢24個月、謝韻玲坐牢47個月和罰款4000元（1萬2000令吉）。兩人也須賠償苗苗丹9500元（2萬8500令吉）。

綜合兩案件的刑罰，鄭偉傑一共坐牢67個月，謝韻玲則坐牢49個月和被罰款4000元（1萬2000令吉）。法官准許他們先回家安排他人照顧年幼孩子，定3月27日開始服刑。

不過，控方認為，兩名被告在苗苗丹案件中所面對的刑罰過輕，向高庭提出上訴，吁加重刑罰。高庭法官將在今天下午審理這起上訴案，虐傭夫婦沒有請代表律師。（人名譯音）

夫妻家中收藏多個藤條，用來對兩名女傭實施「酷刑」，包括打女傭的臉和頭部。女傭一天內只可以喝水和如廁三次，若犯規就得學兔子跳。

根據過去報道，受害女傭菲蒂雅與苗苗丹分別於2010年12月和2012月1月，開始到夫妻被告的家打工。

兩人在工作期間頻遭虐待和凌辱，男被告曾叫菲蒂雅站在凳子上，並把一個瓶子硬塞在她的嘴裡，長達半小時。

另一次，男被告懷疑女傭摸了家中神像，因此懲罰兩名女傭互相掌摑對方，以及向神像膜拜100次。男被告也用藤條打女傭的臉和頭部。

女被告則列出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包括女傭一天內只可以喝三次水，只能用廁所三次等，如果不照做就得學兔子在家裡跳來跳去。

慘遭虐待一兩個月後，菲蒂雅受到驚嚇，故意從女僱主的錢包偷50元（150令吉），希望能迫使被告把她送走。可是，被告沒有把女傭送走，反叫她簽下悔過書，內容包括讚揚被告是心地善良的僱主。

代表律師為被告求情時稱，父母親的虐傭行為「殃及」三個孩子，案件曝光後，孩子們在學校被同學羞辱和瞧不起，成長歲月留下陰影。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