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女頂罪坐牢被揭發　「慈父」判監4個月罰款5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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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8-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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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女兒無駕照開車撞倒摩哆騎士，父親愛女心切，為女兒頂罪坐牢。騎士入稟法院索賠，卻意外發現父女串通頂罪的一段對話錄音，進而揭發案中案。父親最終被判坐牢4個月、罰款500新元，各級駕照也吊銷12個月。

本案中的父女是57歲的王大衛和27歲的王慧玲，兩人各面對妨礙司法公正、牴觸車輛（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令和公路交通法等四項控狀，王慧玲則因撞傷人而面對多一項疏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

王慧玲早前已經認罪，判坐牢17周、罰款500新元，以及禁止考取各級駕照24個月。

王大衛案發時是汽車乘客，正在教女兒開車。他承認3項控狀，法官將餘項納入判刑考量後，周五（8月11日）作出判決。

這起車禍發生在2019年10月15日，晚上10時05分，地點是新加坡淡濱尼2道通往淡濱尼1道的路段。

案情顯示，王慧玲在未持有駕照和沒有第三方保險的情況下開車，在事發路口U轉時沒有停下查看車輛，撞倒一輛迎面行駛的摩哆。

摩哆騎士被撞後身體多處蒙受擦傷，左手腕骨折，住院6天，拿了14天病假。涉及車禍的摩哆則被撞得毀壞不堪。

被告王大衛在車禍發生後告訴到場警員，自己是肇禍駕駛者，即便事後到警局錄口供時也堅持同樣說法。

被告還稱，自己是因為長時間工作感到疲倦，一時疏忽釀成車禍。被告於2020年9月28日承認疏忽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判坐牢5天和吊銷各級駕照24個月。

之後，受傷騎士入稟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向被告索討賠償。

訴方律師調閱行車記錄器錄音，無意間發現肇禍者另有其人，揭發被告為女兒頂罪的真相。父女過後再被警方問話，2022年5月27日承認王慧玲才是肇禍駕駛者。

控方指出，被告陰謀犯罪，與女兒協調好後向警方提供假信息，並選擇為女兒頂罪坐牢。兩人妨礙司法公正兩年半，有規劃地執行罪行，期間未曾想過要停止撒謊，直到謊言被拆穿。

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時再三強調，被告是出於父愛，為了保護女兒才撒謊。被告無意對受害者造成傷害，只是不忍心讓剛畢業的女兒坐牢，如今也將為他未曾犯下的罪行服刑。

律師也指被告已承認罪行，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控方則反駁說，被告並非無罪，因為他允許女兒在未持有駕照和沒有第三方保險的情況下開車。

法官下判時強調，為保護他人而頂罪的行為不能成為犯罪的藉口，這種行為也不容法院寬恕。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