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36年公積金受益人仍是前妻 獅城老翁2次換給女兒失敗後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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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3-1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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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歲男子和前妻離異多年，沒想到公積金受益人仍是對方。（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男子以為離婚後，公積金受益人會自動換成獨生女，卻在80歲大壽時才得知受益人仍是離異36年的前妻，他兩次申請更換失敗後病逝，其女入稟當地法庭要求下令父親的申請有效。

《新明日報》報導，卓金祥和前妻余瑞詠於1985年離婚後就沒再聯絡，獨生女卓純麗最後一次在2009年接觸到母親。

2021年11月7日，卓純麗和丈夫為父親慶祝80歲大壽時，對方提到原本的公積金受益人是前妻，離婚後應該會自動轉換成女兒。

不過，女婿告知說，必須重新指定受益人。

卓金祥過後上網提交申請，把公積金受益人改成女兒，見證人之一的女婿也上網完成程序。另一名見證人是女婿姐姐，她未能完成證明程序，導致申請過後逾期。

卓金祥再次上網呈交申請，女婿同樣提交了證明，其姐姐卻還是沒能完成，結果老翁之後生病，於2022年1月4日過世。

女兒入稟高庭 

當卓純麗要求新加坡公積金局發放老父的公積金時，才獲悉更換受益人的手續沒有完成。另外，過後發現老翁在第二位證人的欄目中填入了女婿母親的身份證號碼，而不是女婿姐姐的身份證。

因此，卓純麗入稟高庭，要求下令老父的第二份申請有效。（人名譯音）

女兒嘗試聯絡母親不果 

新加坡公積金局的立場是，卓金祥的申請非由本人著手，而是交由女婿處理，加上第二位證人也是通過女婿溝通，並非卓金祥本人告知，因此反對卓純麗的要求。

案件還未審理前，卓純麗已成功向新加坡公積金局要求停止發放老父的公積金，直到審理開始或有了庭令。

卓純麗也兩次嘗試母親的最後住址，即馬來西亞霹靂州遞交法庭文件，不過都失敗了。

作為替代，卓純麗獲准在當地報紙刊登通告啟示。

法官：老翁意把錢留女兒 令公積金局發放 

高庭法官李兆堅在判詞中說，首先要釐清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卓金祥的意圖。

他認為，卓金祥和前妻離異36年，完全沒有聯絡，女兒歷經艱辛無法找到人，卓金祥不太可能將公積金留給前妻。

此外，卓金祥兩次嘗試更換受益人，遺囑也註明遺產全都留給女兒，因此李兆堅法官認為，卓金祥顯然有意將公積金留給女兒，因此批准申請，並下令當局將錢發放給卓純麗。

法官最後還提及讓他感到費解的一點，即一個人在婚前指定的受益人在婚後必然會被撤銷，可是離婚卻並非同樣的操作，他認為當局或可針對相關規定適當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