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要求戴口罩 對司機吐口水 女乘客罰款3500元

2022/06/14   •   5758閱
新傳媒報道,一名33歲女乘客因辱罵車輛司機、未戴口罩並吐口水,被判罰3500元。事件發生後,女乘客挑釁司機、要求報警。司機錄下乘客的惡劣行為,反映了疫情期間乘客對司機的不尊重和不負責任態度。違反防疫措施並有辱罵司機的行為,可能面臨較嚴重的法律處罰。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698/16988874.avif

私召車司機。(圖:Today)

不滿搭私召車被要求戴口罩、對司機謾罵和吐口水,33歲女乘客被判罰3500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Kwek Shu Yong對防止騷擾法令底下的兩項指控認罪,法官在昨天(13日)下判時,同時考慮她未戴口罩、違反防疫措施的指控。

2020年11月15日凌晨2點多,被告和另一名男子,在兀蘭上了59歲受害司機的車。在他們上車之前,司機發現兩人未戴上口罩,於是要求他們戴上,兩人照做。

不過,當司機準備開車時,他透過望後鏡發現男子已經摘掉口罩。司機於是轉身要求男子戴上,否則將堅持兩人下車。

此舉激怒了女被告。她對司機喊道:「大叔,你這種人遲早被人打!你最好晚上別開車,白天開就好」,接著還對司機罵了粗話。

司機於是用手機錄下被告行徑,隨後被告拉下口罩,朝司機吐口水,唾沫落在司機臉上。

出言挑釁司機報警

被告這時還出言挑釁,要司機報警,而司機接著就把兩人載到警局。

副檢察官Timotheus Koh認為,司機是受害者,被告應被處以罰款。他表示,在疫情期間,被告吐口水的行為,更令人覺得「厭惡和不負責任」。

使用辱罵性語言意圖造成騷擾者,若罪名成立可被判處最高6個月監禁、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因侮辱性行為造成騷擾者則可被判最高5000元罰款。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