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生妻女爭408萬定存  長子：妹妹和陳如斯曾賣房套現8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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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5-14
Source: 獅城新聞

## 醫生妻女爭408萬定存 長子：妹妹和陳如斯曾賣房套現8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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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家庭醫生過世後，三個女兒和遺孀為爭奪他408萬元定存對簿公堂！捲入紛爭的陳如斯太太被大哥爆料，她和夫婿陳如斯幾年前曾賣掉房產套現860萬元，所以根本不需要父親資助以買下洋房。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家庭醫生Khoo Boo Kwee生前立遺囑要將遺產平分給四個子女，但長女Khoo Phaik Ean Patricia和遺孀Ng Eu Lin Evelyn以自己是聯名戶頭持有人的理由，拒絕交出約400萬元存款，Khoo Phaik Ean Patricia的兩個妹妹於是入稟法院向姐姐和母親追討；Khoo Phaik Ean Patricia是國人為先黨創黨人陳如斯的妻子 。

Patricia和母親隨後提出反訴，並將受益人之一的大哥Khoo Teng Jin也牽扯進來，要求身為遺產受益人之一的他，承認存款不屬於遺產的一部分。 

案件自本月9日開始在高庭審理，截至前天（12日），兩名起訴人（即兩個妹妹）以及答辯人Khoo Teng Jin和Khoo Phaik Ean Patricia的宣誓書都已呈堂列為證據。 

醫生遺囑：子女平分財產 房子出售收益分五份 

根據醫生在2012年和2019年所做的遺囑附錄，他特別指明要大女兒或者她的家人買下自己生前在實乞納的洋房；賣房子所得將分成五份，平分給他的太太和四個孩子，即每個人可分20%。 

至於他其他財產就平分給四個孩子，除了408萬元定存，還包括儲蓄戶頭的存款、抽屜里的現金、俱樂部會員證、股票以及轎車。另外，他也在遺囑附錄中，把遺產執行人從三個女兒，改為大女兒和小女兒，並且指定兩人提出8萬元送她們的母親。 

起訴人和大兒子： 存款屬於亡父 應按遺囑平分 

兩名起訴人和醫生的大兒子Khoo Teng Jin都在各自的宣誓書中表示，他們是父親遺產的受益人之一；而在解讀了父親的遺囑和遺囑附錄後，他們認為存款理應歸入父親的遺產。 

他們說，患癌的父親之所以把Patricia和母親的名字加入成為聯名持有人，是為了方便她們在必要時，可協助提款幫忙支付他的醫藥費。她們兩人並沒有貢獻任何款項，只是協助管理戶頭，所以存款依然是父親的，理應歸入遺產。 

大哥：遺囑未寫明存款用來資助大妹買房 

Khoo Teng Jin也指出，父親的遺囑雖然指明要長女Patricia買過位於實乞納的洋房，但沒有寫明銀行戶頭裡的存款是要用來資助她買房產。 

Khoo Teng Jin說，他的父親清楚知道大妹（Patricia）無需任何金錢上的資助，因為陳如斯和Patricia夫婦在2018年將他們位於弗蘭克爾道（Frankel Ave）的房子售出，並套現了860萬元。 

醫生遺孀繼承娘家兩房產 

庭上也揭露，醫生的遺孀，也是本案的第二答辯人Ng Eu Lin Evelyn是一名屬於建國一代的退休教師，除了享有建國一代和退休公務員的醫療津貼服務外，她還有退休金。 

Khoo Teng Jin說，父親清楚知道母親生活無憂，有足夠的錢生活，無需將銀行里的數百萬元存款留給她，所以才只給她8萬元的「紅包」。 

Khoo Teng Jin透露，除了退休公務員的福利外，母親還繼承了娘家位於東海岸路的兩間房產，其中一間在2007年集體出售，另一間則是一間店屋。 

兩個起訴人的宣誓書同時揭露，父親清楚知道母親將店屋出租，每個月都有租金收入。

大女兒：戶頭聯名就是為了照顧我和母親 

第一答辯人Patricia在其宣誓書中宣稱，四個兄妹中，她和父母的關係最親近，也是最遲結婚和搬出父母家的。她也說，自己和陳如斯結婚後，住在弗蘭克爾道的私宅，走路五分鐘就可抵達父母家，所以她雖然出嫁了，但還是時常回去探望父母。 

她說，弗蘭克爾道的私宅在2018年出售後，她發現父母隔壁的洋房剛好在出租，她二話不說就帶著家人租下那間洋房至今，為的也是就近照顧父母。 

大女兒：不能理所當然認為先生會幫我買下房子 

Patricia還說，弗蘭克爾道的私宅是陳如斯在婚前購買，是他的房子，所以即使先生有能力買下父親的洋房，她也不能理所當然認為他會協助她買過父親的洋房。而就她個人而言，她是沒有能力購買的，她的父親也清楚這一點。

此外，她的媽媽也患有多種慢性疾病，而父母都傾向避免入住養老院，希望可以在住家終老。

關於銀行戶頭的聯名權益，她說當初父親帶她們到銀行加入她們的名字時，銀行職員已清楚跟他解釋，根據銀行戶頭的條款，如果有聯名持有人過世，在世的持有人有權繼承打理戶頭裡的存款。

所以，她認為在銀行戶頭裡加入她們的名字，是父親照顧母親和她的方式，一來希望用存款幫助她買過房產，二來是確保母親有錢養老。 

案件將於下周一（15日）在高庭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