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指強姦繼父好友的繼女 男子不認罪案件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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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0-11
Source: 獅城新聞

## 被指強姦繼父好友的繼女 男子不認罪案件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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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istock

繼父好友的未成年繼女約他聊天，男子被指在深夜裡在組屋樓梯口性侵得逞，由於少女案發時未滿14歲，男子落網後被控強姦罪，他否認罪行，案件昨天（10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官發出限制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發2020年3月23日晚上11點多，地點是蔡厝港一座組屋的樓梯間，受害者目前16歲，案發時年僅13歲。而現年27歲的被告當時24歲，案發時，他也剛從監獄獲准假釋不久，需遵守一些假釋條例。 

除了強姦，被告也面對兩項性侵控狀，他堅持否認有罪，控方針對三項罪狀一起進行審訊。 

根據控方的開庭陳詞和雙方同意的案情，由於兩家人關係親密，受害者小的時候曾被送到被告家，由他的家人代為照顧數個月，期間，被告曾長時間陪伴受害者。後來，受害者的繼父和母親的關係鬧僵，繼父雖然仍和被告一家保持密切關係，她和母親則多年沒再和被告一家聯絡。 

案發前相約聊天 

2020年2月份，受害者發現繼姐姐和被告視頻聊天，隨後從繼姐姐那裡取得被告的聯絡方式，兩人進而重新取得聯絡，並開始互傳簡訊聊天。 

2020年3月23日晚上，受害者約被告見面聊天，兩人碰面後一起到案發附近組屋樓下的長凳上聊天，期間，兩人開始有些肢體接觸，被告也一度把手指伸進受害者的私處性侵她。 

受害者之後走上附近組屋的樓梯，被告跟在她身後。在樓梯間時，被告趁四下無人之際，先用手指性侵了受害者，之後脫下褲子強行和她發生了關係。 

被告向受害者道歉 

事後，受害者跑去附近的一個遊樂場，被告追上去找到她，向她道歉。 

受害者之後因擔心被父母責罵不敢回家，而去投靠親戚。 

約一個星期後，即2020年4月1日，受害者離家出走，之後她在不同時候分別向繼父和繼姐妹透露自己遭被告強姦。

2020年5月20日，她的一個繼姐姐帶她報警，被告隔天落網。

控方將傳召30個證人出庭供證，案件仍在續審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