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光耀故居如何處置　張志賢：目前不宜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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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1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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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當年立下的遺囑表示，希望在女兒李瑋玲過世後立即拆除故居。 （檔案照）

（新加坡訊）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兒子李顯揚再次呼籲完成父母的遺願，拆除他們位於歐思禮路38號的故居，新加坡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說，目前不是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

「對李瑋玲醫生的家人而言，這是一個非常艱難的時期，目前不宜就這個問題發表評論。」

李光耀的女兒李瑋玲過世後，對於歐思禮路38號房子該如何處置，張志賢接受《聯合早報》詢問時，作出上述回應。

日據時期，約1945年底/1946年初，李光耀和家人開始租下歐思禮路38號居住。 1950年9月30日，李光耀和柯玉芝正式行婚禮後，柯玉芝搬入38號，兩人是直到1965年，因保全考量才買下房子。

李顯揚前晚在面子書貼文說，剛過世的姐姐李瑋玲的遺願是舉行簡單的私人葬禮，因此他呼籲民眾尊重姐姐遺願，不要前去停柩處弔唁或出席葬禮。

他說，姐姐生前相信平等待人，前去弔唁的人都必須遵守規定，排隊致敬，連重要人物也不例外。

李顯揚透露，姐姐生前囑咐他發表聲明，重申父母的遺願是拆除故居。

「父親生前已囑咐每名子女要完成他們的遺願，因此希望新加坡人能尊重父親的遺願。」

新加坡政府於2016年成立部長委員會，探討如何處置歐思禮路38號，委員會由時任副總理張志賢領導。

委員會在2018年公布的報告中，列出三個處置房子的可能選項：第一是保留故居；第二，只保留具歷史價值的地下層飯廳；第三完全拆除故居並重新發展該地段。

李光耀在遺囑中表明，希望住家在他過世後立即拆除，如果女兒李瑋玲選擇繼續居住，房子得在她搬出後立即拆除。由於當時李瑋玲仍住在房子裡，委員會因此沒有為如何處置房子給予明確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