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銀行戶頭接收詐騙贓物　大馬女子為愛犯罪判監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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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9-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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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45歲大馬女子在面子書認識一名網友後「墜入愛河」，把銀行戶頭交給對方使用，結果被用來接收近4萬新元詐騙贓物，女子被判坐牢6周。

馬來西亞籍被告李玉芬（45歲，翻譯）面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周四（9月19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2年1月透過面子書認識名為「洪海倫」（Helen Ang）的網友，對方自稱是在德國生活的新加坡人。被告稱，她與對方在1月29日開始網路交友。

同年2月，海倫向被告借用新加坡銀行戶頭用來收款和匯款，聲稱這些款項來自投資生意。被告相信海倫之後會回來新加坡，便答應對方的要求，借出3個銀行戶頭

022年3月18日至5月2日期間，被告的銀行戶頭11次被用來接收共3萬9400新元款項。被告收到款項後會在不同平台購買比特幣，再轉給海倫。

調查揭露，這些錢來自4名墜入投資或愛情騙局的受害者。

2022年3月30日，一名陷入愛情騙局的65歲男子向警方報案。男子稱在網路上認識名為「溫海倫」（Helen Hoon）的女子，聲稱有經濟困難要求他轉帳8000新元。由於對方指定的銀行戶頭已被封鎖，才沒有轉帳成功。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承認，她曾懷疑那些錢是贓物款，但她並沒有進一步查證。當被告的其中一個銀行戶頭被警方凍結時，她也通知海倫，並繼續用其他銀行戶頭替海倫收款。

控方指出，被告曾懷疑款項是非法的，卻仍在其中一個銀行戶頭被凍結後協助對方洗錢，因此建議法官判她坐牢6周至8周。

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說，被告是愛情詐欺受害者，對方也透過修圖合成兩人的照片，營造戀愛假象。被告被愛情蒙蔽雙眼，並非為利益犯案，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