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8銀行戶頭給詐騙分子 28歲錢騾監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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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0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青年當錢騾，把8個名下銀行戶頭交給他人使用，其中4個被用作轉帳超過34萬元，當中包括詐騙所得贓款，前天認罪後被判坐牢13個月。

被告陳俊良（28歲）名下8個銀行戶頭在濫用電腦法令下被調查，他在本案中面對的5項控狀涉及其中的4個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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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俊良名下8個銀行戶頭在濫用電腦法令下被調查，他在本案中面對的5項控狀涉及其中的4個銀行戶頭。（海峽時報）

這4個戶頭有兩個是被告原有的，另一個則是被告交出自己的Singpass資料後由他人開設，還有一個則是被告為陌生人開設後交由使用。

涉案的4個戶頭接收共17萬7619.13元，轉出16萬7922.70元。

警方在接獲釣魚騙案、惡意軟體騙案的受害者報案後展開調查，並通過銀行轉帳記錄鎖定被告身份。

案情披露，他2023年3月在聊天軟體Telegram上看到一則借貸廣告後，向對方要求借5000元，後者答應並索取了被告的銀行帳號和網絡銀行登錄資料。但被告稱之後沒收到貸款。

調查雖然未發現這個銀行戶頭涉及贓款交易，但被告把網絡銀行登錄資料交給他人在未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已觸犯濫用電腦法令。

另外，被告也把一個銀行戶頭「出租」給陌生人使用，並交出網絡銀行登錄名稱、密碼、一次性密碼等資料。他聲稱之後沒收到「租金」。

這個戶頭後來被用作接收詐騙贓款，其中一名墜入惡意軟體騙局的受害者就把8萬多元轉入了這個戶頭。

被告在2024年1月16日被捕，前天認罪後被判坐牢13個月。

法官下判時強調，詐騙案近年有日益猖獗的趨勢，損失金額也倍增，有必要打擊騙子轉移資金的交易鏈，因此判刑得起到阻嚇作用。（人名音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