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華仁離開高等法院。(圖:黃歆惠)
辯方在求情時稱,易華仁跟著王明星搭乘私人飛機到卡達多哈看足球賽,王明星沒有為此多花錢,但法官指出,易華仁隨行就是享受了好處,「有沒有金錢損失不是重點」。
共面對35項控狀的前交通部長易華仁針對五項控狀認罪之後,周四(3日)被判監禁12個月,暫定下周一(7日)入獄服刑。
易華仁面對的34項以公職人員身份收取好處和物品的罪狀中,26項涉及酒店及地產大亨王明星,八項涉及建築商林增控股(Lum Chang)董事經理林國城,而他從王明星那裡獲得的好處就包括世界一級方程式F1新加坡大獎賽的貴賓級門票,以及舞台劇、歌舞劇和足球賽的門票。
除此之外,易華仁2022年12月10日在王明星的邀請下,緊急請假乘搭他的私人飛機前往多哈,並在他的安排和贊助下入住當地的四季酒店,隔天再乘坐王明星安排的商務艙回國。
去年5月17日,貪污調查局在調查另一起事件時發現易華仁的名字出現在王明星私人飛機的乘客名單中。王明星得知當局沒收了乘客名單並且問起那次行程後,把此事轉告易華仁,易華仁才把回程的5700元商務艙機票費用還給王明星。
辯方在求情時稱,無論易華仁當時是否同行,王明星都會花那筆錢,易華仁隨行並不會多花他的錢,對他造成金錢損失。
但高庭法官洪承利下判時指出,易華仁為了此行,緊急申請了假期,「他享受了舒適私人飛機的好處,有沒有金錢損失不是重點」。法官也說,易華仁當時明知道和王明星之間存在著公務關係。
另外,辯方律師也稱,易華仁沒有轉售他所索取的F1新加坡大獎賽Green Room門票,換取金錢利益,而是分給家人、朋友和職員等,相信這符合政府希望不同階層國人都能參與賽事的目的。
判決提到,F1新加坡大獎賽的合約要求新加坡賽車公司(Singapore GP)提供一定數量的免費門票供送出。
文達星早前在求情時說,易華仁收到的F1門票本來就是免費,而非公開發售的,對新加坡賽車公司或王明星都沒有損失,而易華仁贈票的對象包括基層領袖和他妻子參與的慈善機構。
法官指出,易華仁沒有轉賣門票,最多只能說是沒有加重刑罰,但卻無法減輕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