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被罰款 被阻不到1小時又犯 七旬叔喂鴿罰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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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之前才被罰款，屢勸不聽的七旬叔又拿麵包到處去喂鴿子，被當局人員制止後不到一小時，再繼續喂食鴿子，法官指他顯然未吸取教訓，判他罰款8000元。

70歲的被告拉詹德蘭共面對6項未經當局許可喂食野生動物的罪狀，他前天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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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拉詹德蘭。（海峽時報）

庭上揭露，當局接獲公眾針對有人喂食鴿子的反饋，公園局人員在2024年5月22日早上10時半到樟宜羅弄101附近檢查時，發現被告在用麵包喂鴿子，當局人員對他發出提醒信函。怎料才過了不到一小時，被告在同一天早上11是11分，又在同個地點喂鴿子。

控方也指出，被告還在2024年9月12日到2025年9月23日期間，被逮到4次在不同地點喂食鴿子，這些地點包括登百靈路、加美路、奧南路和海格路。

控方也說，被告上一次因相同罪行被罰款4800元，是在2023年7月21日，被告當時面對共16項控狀。

被告在求情時表明，無話可說。法官下判時說，被告上一次被定罪是2023年，他顯然並未從中吸取教訓，最後判處他罰款8000元。

被告曾受訪說，覺得小鳥餓肚子很可憐，稱自己不會停止喂鳥。

《新明日報》去年報道，2022年8月到12月之間，被告15次被發現喂食野鳥。根據調查，被告每次都會買20到30元不等的麵包，或帶著自己吃剩的飯，騎著腳踏車在芽籠一帶喂鳥。

被告也曾在接受採訪時說：「我是一名動物愛好者，我是覺得小鳥餓肚子很可憐，因有一次看到一群小鳥在爭食，才動了惻隱之心。所以如今每天買麵包喂它們。」

他也表示，曾經接到有關當局勸告，但他稱不會停止喂鳥，不過會減少喂食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