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加坡別企圖行賄執法人員　這三名外國「勇者」一試就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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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0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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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新加坡連續出現三起與賄賂有關的新聞。

三個案件基本都遵循同一種模式開展：

**都是外國人，觸犯新加坡法律後，立刻遞錢賄賂新加坡執法人員**

下場也是同一種：

**被判坐牢**

來看看這三起案件中令人哭笑不得的細節。

**案件一：擔心被開除學籍，賄賂官員放她一馬**

**賄賂金額**：50新元

**下場**：坐牢四周

在新加坡留學的中國籍女子孫嵩（29歲）2024年11月23日傍晚乘坐私召車從馬來西亞過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時，被移民局人員瞄到她身旁座位上放著裝有香煙的塑料袋，於是問她是否有什麼物品需申報？

孫嵩卻不予理會一聲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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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嵩。（聯合早報）

就在移民局人員指示私召車司機將車開到路旁時，孫嵩趕緊將塑料袋藏於後車廂。

移民局人員一打開後車廂就搜出10包未申報的香煙。司機否認香煙是他的。移民局人員詢問孫嵩時，她說自己是留學生，並雙手合十不斷對關卡人員說「求求你」、「幫幫我」等，擔心會被開除學籍。看到移民局人員不為所動，她便說「我給你錢」，然後就掏出50新元塞給對方。

整個過程都被移民局人員胸前佩戴的隨身攝像頭拍下來。

移民局人員斷然拒絕受賄並通報組長，交由貪污調查局接手調查並提控孫嵩。

孫嵩5月30日在國家法院承認牴觸防止貪污法令，被判入獄四周。

**案件二：在溝渠撒尿被執法人員逮個正著**

**賄賂金額**：7新元（遞出三次）

**下場**：坐牢10天

在新加坡農場打工的泰國籍客工南賈伊（54歲，音譯）2024年12月17日晚上下班後到居住的雙溪登加客工宿舍（Sungei Tengah Lodge）附近的手機店修手機。由於沒帶夠現金，他就騎腳踏車趕回農場取錢，不料半路尿急，就停車在溝渠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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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賈伊。（海峽時報）

好巧不巧，剛好有兩名國家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巡邏將他逮個正著，準備給他開罰單。

南賈伊一心想趕緊回店取手機，就告訴執法人員，經常有人在那處溝渠撒尿，然後就掏出7新元讓對方收下放他一馬。當第一名執法人員回拒後，他就遞給第二名執法人員，短短30秒內行賄了三次，最後硬將7元塞進其中一人的斜肩包。

執法人員趕緊歸還現金並報警。

南賈伊在6月2日認罪，被判坐牢10天。

**案件三：賣春藥遭突擊，趕緊遞出「咖啡錢」**

**賄賂金額**：53新元（至少遞出七次）

**下場**：坐牢14周

中國籍男子陳邵偉（39歲，音譯）在芽籠臨時搭建桌子非法售賣春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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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邵偉。（海峽時報）

在2023年5月31日衛生科學局的執法行動中，他被一名衛科局人員和一名輔警突擊逮捕。陳邵偉先是嘗試逃跑還不斷說春藥「不是我的」。當執法人員問他什麼時候抵達新加坡時，他才交出護照和相關文件，然後掏出一疊總計53新元的鈔票給輔警。

輔警當下對他說：「你現在又要賄賂，不是這樣子玩的。」 衛科局人員也推開陳邵偉握著鈔票的手。

但他還是不下七次把錢重複遞給兩人，不斷說「咖啡」（kopi）。兩人於是報警處理。陳邵偉隔天交了保釋金。

保釋期間，他在今年5月24日又因賣春藥再次被捕。這次他沒有遞出「咖啡錢」而是推開執法人員、搶奪春藥、拔腿就跑，最後依然落網。

陳邵偉在庭上承認，他去年向兩名執法人員提供「咖啡錢」，是為了讓他們停止質問有關春藥和他在新加坡的事。

**他以為兩人跟中國和馬來西亞的相關人員一樣，一旦交了「咖啡錢」就會放他走。**

法官最終判他入獄14周。

**行賄1元後果也很嚴重**

這三起案件都有一個共同點。

三名被告在認知中，都以為他們熟悉的那套「有錢好辦事」潛規則在新加坡依然可以通行無阻，只要乖乖交出「咖啡錢」就可以息事寧人。

（究竟是誰給了他們錯誤信息，讓他們有了「勇氣」和「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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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賂示意圖。（聯合早報）

三人當中的陳邵偉在法庭上敢敢說**「中國和馬來西亞的相關人員都是收了『咖啡錢』就放他走」**，可見他之前並沒少這麼做，而且應該是屢試屢靈，用錢砸開了「綠色通道」，偏偏在新加坡砸到了鐵板。

但陳邵偉也根本沒在怕，依然在保釋期間非法售賣春藥，不把新加坡法律放在眼裡。法官判處他監禁14周，只是針對行賄這項罪名。

在新加坡法律下，任何從事非法保健品的人員，都可能面臨最長三年監禁，或最高1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接下來還有得他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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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樟宜監獄的牢房。（每日新聞）

在孫嵩和南賈伊的案件中，簡單認錯不好嗎？至少比掏錢行賄明智多了。畢竟在新加坡法律下，即使賄金只是區區1新元，也被視為嚴重罪行。

更何況，在孫嵩的案件中，移民局人員還是有一定的人情味。至少在看到車內未申報的香煙時，先開口問孫嵩「是否有什麼物品需申報」，這就是在給她一個機會。

新加坡海關的資料顯示，若進口100根香煙（每根總量在2克內）到新加坡，每根香煙每克抽稅0.491新元，約等於98元2角新元。孫嵩攜帶10包香煙（200根），漏稅金額約為186元4角。

若孫嵩當下跟移民局人員坦白，遞上香煙而不是50新元，那她最多被叫去補稅，雖然口袋會破個洞，但至少不會罰款或坐牢，也能保住學生簽證。

南賈伊的案件就更直截了當。

若他不是慣犯，而是第一次「忍不住」在溝渠撒尿被逮到，只要認錯態度良好，至多被罰款300新元，也有可能只會收到口頭警告，畢竟那個地點是農場外的郊區（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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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賈伊工作的農場外通往宿舍的路。（谷歌地圖截圖）

偏偏他選了最糟糕的處理方式，不但遞出7元行賄，還硬塞了三次，直接被判坐牢。

要知道，新加坡貪污調查局（CPIB）有一個威名在外：**一旦被控，定罪率高達97%！**

所以外國友人來新加坡之前最好做足功課，入境後若不小心或不幸觸法，第一個動作千萬別遞錢行賄執法人員，否則肯定會吃上牢飯。

別把自己國家或其他國家的那一套「鬆散管理」搬來新加坡，真的行不通。已經有那麼多「勇者」試過了，何必再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