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智強涉非禮案續審 受害者友人面對盤問堅持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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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1-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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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知名音樂人林智強涉嫌非禮和侮辱女性尊嚴案件前天（28日）續審，受害者的朋友在接受辯方律師的盤問時，堅持她的證詞，即受害者在2021年對她所描述的內容。

58歲的被告林智強是 Hype Records 唱片公司的執行董事，他也曾擔任過選秀節目 「新加坡偶像」評審的本地知名音樂人。他共面對六項侮辱女性尊嚴和一項非禮控狀，指控涉及五名女子。他被指在1998到2013年之間涉案，但早前他已對七項指控表示不認罪，案件被分成五輪審訊。

受害者當時的男友和一名友人出庭指證時稱，受害者曾在2021年告訴他們，林智強曾在一次會議中非禮她。

受害者朋友稱，受害者曾要求她對他進行性行為，並說：「他還說他想把她綁起來。」

受害者朋友前天（28日）接受辯方律師的盤問，被問及在2021年11月兩人進行的視頻通話內容。這名朋友說，她記得受害者告訴她，林智強提及性行為後，她假裝沒有聽見，至於林智強是如何回應受害者的，她不記得對方是怎麼跟她說的。

辯方律師之後告訴這名朋友，受害者出庭時並沒有說林智強要求她進行性行為；受害者當時的男友出庭指證時也說，受害者曾未提及此事。

辯方律師續問這名朋友，在得知受害者和她當時男友的證詞後，是否想「更正（她的）證詞」，即林智強曾向受害者提出性要求。 

「不。我堅持我所說的，」這位朋友回答道。

林智強在被告席上聽到她的回答後，微笑並搖了搖頭。

辯方律師指出，這名朋友之前在庭上說，記不得視頻通話內容的前後順序，並問她在2021年底跟警方錄口供時，是否也這麼說。

這名朋友說，第一次錄口供時告訴調查員，不記得受害者告訴她這些事情發生的順序，因為當時她正專注為朋友提供精神支持。

今天在庭上，這名朋友提供了視頻通話內容中更多的細節，包括受害者曾在通話中「演出」被告是如何觸摸她的胸部。

這名朋友也說，受害者透露，她被要求親吻被告，作為面試的一部分。

辯方律師問她，兩人是不是在被告觸摸受害者胸部時接吻，受害者的朋友否認並說這兩個是不同的事件。

辯方律師繼續問，受害者是否說被告強吻她然後非禮了她，受害者的朋友回答說不記得事發循序。

律師再問：「你是否記得她告訴你，被告觸摸了她的胸部時兩人在接吻？」

這名朋回答說，「他們沒有在接吻」，接著試圖解釋，但被辯方律師打斷說不必要。

控方之後詢問受害者朋友是否有想要補充的部分，她說：「我覺得在雙方同意下接吻和被強吻是有差別的。」

「受害者所告訴我的，這是一件雙方沒有達成共識下進行的，對她而言是非自願的。」

這名朋友也說，受害者在面試過程中親吻了被告，因為她覺得她必須這麼做、被逼這麼做，「好像要這麼做才能通過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