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職工總會。(圖:iStock)
鑒於全國職工總會同人民行動黨有密切與共生關係,政府有意把職總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以防範外國勢力的干預。
內政部發文告說,屬下的外國關係與政治信息披露註冊處經過評估後,已經在昨天(11日)向職總發出相關通知。
「外國關係與政治信息披露註冊處經評估後認為,援引《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把職總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符合公眾利益。」
職總可在14天內向當局陳情,如果正式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也可向內政部長上訴。
一旦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職總必須每年向註冊處披露所接受的1萬元或以上政治捐款,以及同外國政治或立法機構的關係。這些透明度要求將降低職總成為外國干預目標的風險。
職總秘書長黃志明表示,會評估當局的相關要求,並向屬下會員、合作夥伴和利益相關方保證,職總改善工友生活和生計的核心工作將有增無減。
職業也承諾,會以負責任和透明的方式開展工作,以維護會員和工友的利益,並同政府採取一致的保障措施,防止外國勢力的干預。職總也會繼續確保運作不受外國勢力影響。
另外,人力部發文告說,職總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並不影響職總的運作。職總作為勞資政三方的主要夥伴,當局會繼續同職總合作。人力部也說,職總的活動一直都符合我國的《工會法》。
這是《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中,有關防止外國勢力通過本地代理人干預我國內政的條文自去年12月29日生效以來,當局第二次公開擬將直接參與我國政治的人士或組織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
內政部今年2月初表示,有意把商人陳文平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並在同個月底把他正式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Radio:內政部今年2月底把商人陳文平正式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
內政部長尚穆根2月底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部門開支預算時,答覆議員詢問時曾表示,把企業或實體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未必是因為它們同任何特定國家關係密切,或是因為它們可能被收買或進行了任何可疑活動,而是因為它們的性質,例如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