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騎電動腳踏車一連撞傷兩人 男子被判監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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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9-10
Source: 獅城新聞

![騎電動腳踏車一連撞傷兩人 男子被判監24天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0/17507011.avif?0)





被告Peh Zhi Liang。（圖：CNA/Syamil Sapar）

41歲男子在公園連道上魯莽騎電動腳踏車，接連兩天都撞傷在公園裡運動的路人，其中包括一個遛狗的七旬老翁。男子周一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監24天。

根據法庭文件，41歲的本地男子Peh Zhi Liang面對兩項魯莽行為致傷他人的罪狀，他昨天認罪後被判刑。

撞傷七旬遛狗老翁 

案情顯示，去年11月8日晚上10點多，71歲的傷者Chua Yang Soon在翻沙公園連道（Pang Sua Park Connector）遛狗時遭被告騎電動腳踏車撞倒，受傷入院。當時，被告騎著電動腳踏車以每小時20公里的時速下斜坡，最終因閃避不及，從背後將傷者撞倒在地上。

傷者過後被救護車送進黃廷芳綜合醫院接受治療，他的頭部輕微受創，臉部、肩膀挫傷、臉部和膝蓋也擦傷，留院觀察一天隔天才獲准出院。他過後於11月12日報警。不過，他出院後又因牙齒疼痛，經醫院轉介於11月17日到國立大學口腔醫學中心求醫，經檢查，他的一顆牙齒被撞壞。

隔天撞傷女晨運者 

隔天一早7點05分，一個25歲的女子到翻沙公園連道晨運時遭被告撞倒。當時，被告的電動腳踏車因前一晚的碰撞事故而損壞，剎車器也失靈，他只能用腳踩踏，時速是大約5到8公里。

不過，在女子身後的被告，當騎到非常靠近她時才猛然想起使用剎車器避開碰撞，但由於剎車器已失靈，被告最終一頭撞上她，把她撞倒在地。

掙紮起身後，被告只顧著撿起自己散落一地的隨身物品，女傷者則自行電召了一輛私召車送她去醫院求醫。她的手肘嚴重擦傷，額頭和膝蓋也擦傷淤青，入院敷藥後獲准出院，並給了她三天病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