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歲女童被虐致死案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相關機構干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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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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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歲女童江雨惠（Megan Khung）被虐待致死的案件引起高度關注，其生母和生母的男友已被判刑。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表示，女童生前就讀的幼兒園曾發現她的身上有明顯傷勢，並向幼兒培育署提交了一份由女童的社工撰寫的報告。然而，該報告並未充分描述傷勢的嚴重程度，導致相關機構干預不足。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言人回復《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提供當局在2019年3月發現江雨惠身上有傷勢到她死亡前那段期間，當局採取了哪些行動的相關細節。

發言人表示，在2019年3月19日，江雨惠當時就讀的幼兒園Healthy Start Child Development Centre曾發現她的身上有明顯傷勢，並在同年4月初由社會服務機構的社工向幼兒培育署提交了一份報告。

報告中說明，社會服務機構已為江雨惠制定護理計劃，而江雨惠的母親也同意讓她搬去與外婆同住。

報告最後提到，自2019年3月19日起，江雨惠看起來情緒良好、沒有再出現新傷，且每日如常到幼兒園上學。

幼兒培育署收到報告數日後向該幼兒園跟進時，園方確認江雨惠狀態良好，且每日繼續上學。根據幼兒園提供的信息，幼培署當時沒有理由懷疑其中存在虐待兒童的行為。

江雨惠在2019年9月退學後，社會服務機構的社工因對此案感到擔憂，包括有關江雨惠的下落問題，而諮詢過兒童保護專責中心（Child Protection Specialist Centre）。該中心建議社工繼續與江雨惠的外婆保持聯繫，並爭取機會當面確認女童的狀況。

同年10月，社工也通知了幼培署有關江雨惠退學的事宜，也透露已就此案聯繫兒童保護中心。當時，社工還向幼培署查詢江雨惠是否轉到了其他幼兒園上課，但當局經查證後找不到江雨惠在其他幼兒園的入學記錄，並建議如果對她的下落存有顧慮，應報警處理。

據了解，江雨惠的外婆在2020年1月向警方報案孫女失蹤。江雨惠遭生母和其男友虐待長達一年，最終於2月21日至22日之間，被生母的男友暴打腹部喪命。

過去十年發生至少八起虐童致死案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表文告表示，過去十年，有至少八起虐童致死案是在社會服務機構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一些案件是因為父母拒絕讓外人接觸孩子或向外人提供有關孩子行蹤的虛假信息，導致當局無法及時干預；有些則是因為社會服務專員提供的干預不足，或錯誤評估案件的嚴重性所致。

當局以這些虐童案為借鑑，在近幾年增加了舉報渠道、為社會服務機構推出指導框架，以及加強幼兒園的工作流程，協助他們更好的處理和通報可能被虐兒童的事件。

若懷疑兒童被虐 幼兒園須在24小時內上報 

江雨惠在2020年2月被虐待致死前，其幼兒園教師曾經發現她的身上有瘀傷，還警告女童的母親不得向她進行體罰，她的母親隨後讓女童退學。

事件發生後，當局在2021年加強了幼兒園的工作流程，指導幼兒園在懷疑兒童被虐時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包括在24小時內上報幼兒培育署。如果懷疑兒童被性侵，幼兒園須在兩小時以內諮詢全國防暴及性騷擾熱線。幼兒園也必須使用圖表記錄兒童身上的傷勢，而不僅僅依靠書面描述。

如果懷疑被虐的兒童經常缺課或無正當理由退學，幼兒園須通知負責該兒童的社工或兒童保護官。如果社會服務機構或兒童保護服務處都沒有接觸過該兒童，幼兒園則須將事件上報幼兒培育署，再由當局評估是否有必要通報兒童保護服務處。

社工若無法追蹤兒童下落 應報警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也在2020年針對社會服務機構推出了指導框架，列明機構無法追蹤到孩童的下落時所需採取的行動，例如立刻報警處理。

當局也在2020年加強了對可能被虐兒童進行面對面和視訊評估的規程，更明確地列出社工和兒童保護官應該在什麼情況下進行面對面訪問，以及在進行訪問時應該注意什麼事項。

當社工或兒童保護官接獲通報時，他們會先通過視訊或電話和孩童、其家屬和相關人士取得聯繫。一旦發現孩童有被虐待的可能性，當局將立刻展開家訪。兒童保護官進行家訪時，會檢查孩童的身上是否有傷勢，並與兒童和家長以及相關人士進行個別訪問。

兒童保護服務處在2023年處理了大約2000起高風險和安全隱憂的虐童案件，其中約800起涉及0至6歲兒童。大多數案件的投報來自學校、醫院、警察和其他社會服務機構。

公眾如果懷疑有兒童被虐待，可撥打全國防暴及性騷擾熱線（1800-777 0000）、通過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網站舉報，或在緊急情況時報警。公眾也可通過SG生活助手（LifeSG）應用程式通報這類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