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獅城行賄並教唆他人做假帳　59歲大馬籍董事經理判監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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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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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葉鼎富因行賄和教唆他人偽造單據，被判坐牢16周。

（新加坡訊）為促進雙方的商業交易，大馬籍董事經理3個月內5次賄賂項目副主席近1萬新元，還教唆分包商職員偽造單據發給公司，索取約55萬2200新元的工程費，被判監禁16個星期。

《聯合早報》報道，大馬籍被告葉鼎富（59歲）事發時是星煌控股（Starburst）董事經理，他總共面對8項教唆他人做假帳和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3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前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政府分別於2010年和2011年將室內實彈射擊靶場中心（Multi-Mission Range Complex）和林厝港軍訓區的維修工程合約頒發給裕合公司（Jurong Primewide）。

裕合公司事後將工程分包給星煌控股，由後者負責為上述兩個設施進行安全和防彈工程，確保新加坡武裝部隊人員在設施里安全進行實彈射擊訓練。事發時是裕合公司的項目副主席陳經亮（64歲）則負責監督星煌控股的工程項目。

庭上揭露，陳經亮會不時約被告到KTV場所消費，被告有時會幫忙付費。有些時候，陳經亮花兩三千新元為陪酒女掛花時，會要求被告出錢「贊助」自己，被告也都同意。

被告通過為對方付費的方式，維持與陳經亮之間的良好關係，從而促進雙方的商業交易。

從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1月26日，被告共行賄陳經亮5次，涉及賄賂金額約9934新元。

至於偽造單據的罪行，被告則在2014年通知公司董事林清華（65歲），他須要大筆資金去招待中東夥伴以擴展公司在該區域的生意。

由於無法直接向公司索取巨額資金，被告和林清華決定串謀，教唆分包商G-Cube工程公司的職員偽造單據發給星煌控股，索取約55萬2200新元的工程費用。G-Cube職員事後會將錢轉帳給被告，而被告則會用於支付該招待費。

根據法庭文件，涉案的林清華和陳經亮早前已認罪，分別被判監禁8個星期和被判監禁3個月又2個星期，以及罰款1萬4699新元62分。（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