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女教師與15歲男學生交往數月，酒店獨處5日發生關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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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6-11
Source: 獅城新聞

據在線新聞報6月10日報道，新加坡一名女中學教師與一名15歲的學生交往9個月，並在酒店與該學生發生性關係，被判入獄3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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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女教師因兩項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罪名被判入獄兩年，並因兩項與未成年人合謀及實施淫褻行為的罪名被判入獄九個月。同時還有其他五項指控。

這名教師當時26歲，由於法院的命令，他和這名學生的名字都不能透露。該教師曾在2015年教過該男孩數學。

當時，這名女教師認為那個男孩恨她。2016年3月，男孩加入了一個穿制服的集體營地後，情況發生了變化。她被指派為營地的負責人之一。

在一次特別的徒步旅行中，男孩一路幫助她。然後她問為什麼他們的關係這麼不好，但男孩回答說他根本不恨她。在那之後，他們的關係越來越親密。最終她向他表白，他們還互髮帶有性意味的簡訊。

法庭文件顯示，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他們在自家附近秘密見面、看電影、開車去水庫和公園，身體上非常親密。

2016年11月28日，她與受害人速八酒店度過了為期5天的假期，在那裡他們發生了性行為。為了避免被懷疑，受害者告訴他的父母，他在營地。但在他們度假後，受害者的母親在清理男孩的房間時發現了心形的情書，以及老師的機動車登記證、車鑰匙和公寓門禁卡。

受害者後來問他的母親，她是否會嫁給比自己大11歲的人。他的母親通知了學校，學校隨後開始調查這起事件，並向警方報案。該教師於2017年2月被捕。這位老師也教過英語，已被學校停課。

控方由副檢察官潘宜芳(Yvonne Poon)領導，主張判處34個月監禁。潘表示，作為一名成年人，她沒有克制自己的行為和衝動，違背了老師給予她的信任。

該教師由Dhillon &amp; Panoo律師事務所的T M Sinnadurai先生代表出庭。為了減輕處罰，這名教師的律師T M Sinnadurai表示，這段關係是相互的，他的當事人沒有脅迫或勒索這名男孩進入一段關係。她還在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永遠無法再在教育行業工作。

但地區法官Christopher Tan在宣判時說：「這些罪行與以往的案件不同。被告不僅得到了學生的信任，而且得到了家長和教育系統的信任。在開始這一行為時，濫用信任是很嚴重的。」

她以15000新元保釋，將於6月24日開始服刑。她可能會因與未成年人發生性侵行為而被判最高10年監禁，並因每項指控被罰款。

此前，在新加坡也有類似的事件發生。2013年，一名32歲的小學教師因與一名13歲的學生發生性關係而被判入獄一年。

2012年，另一名32歲的女教師因與一名15歲的學生發生性關係被判入獄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