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婚獅城男助女友假結婚被判坐牢15周,他不滿判刑提出訴。(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獅城一名已婚男子為了讓情婦留在新加坡,不惜協助對方假結婚,因而被判坐牢15周,惟他不滿刑期及進行上訴,最終刑期獲減至12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葉永健(51歲)不只充當情婦婚姻的見證人,還資助她買婚戒及為婚姻註冊官準備紅包,甚至預付6000元報酬給假新郎。
據早前報道,已婚的被告與中國籍女友曹蓉蓉(33歲)於2021年12月相識,並於隔年3月確立戀愛關係。
2022年5月,曹蓉蓉通過友人嚴紀才的幫助與陳威宇(40歲)假結婚,條件是每月需付1500元報酬予對方。
在女友的要求下,被告不僅答應成為她的證婚人,還為她訂餐館,同時讓女方用他的信用卡買婚戒,並為婚姻註冊官準備108元的紅包。
之後,被告也替曹蓉蓉每月支付報酬給陳威宇,曹蓉蓉過後才把錢還給被告。
根據報道,陳威宇早前已被判坐牢6個月又兩周,曹蓉蓉和嚴紀才則被判坐牢6個月。
葉永健(51歲)則原本不承認所面對的牴觸移民法令控狀,在控方修改控狀後,他才選擇承認協助他人假結婚;辯方也指被告的參與度很少,要求法庭罰款即可。
然而,法官最終判他坐牢15周,他不滿判刑上訴,上訴案昨早在高庭審理。
高庭法官指出,法官在判刑時不應考慮被告認罪前的審訊內容,應僅依據案情及控辯雙方的陳詞,鑒於被告沒有其他待審控狀,也應被視為初犯,因此改判他入獄12周。
高庭法官同時認為,被告的罪行應當給予監刑,畢竟他在此案中並非只是個小角色,也主動掩蓋罪行,從中獲得想要的利益。(人名音譯)























